韦偃 发表于 2014-3-29 18:54:55

南宁壮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虽说该办法已生效,但距离南宁壮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还有三个月〈2013.7——2014.7,为整改与过度期〉。具体实施细则,还未见公布?南宁民委工作人员出来透透气喂!

韦偃 发表于 2014-3-29 18:56:21

加大力度喂!

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14-3-29 21:21:33

地市级的“管理办法”,本来就应该很细了,不应该再弄什么实施细则才贯彻落实。

布曼 发表于 2014-3-30 14:25:26

本帖最后由 布曼 于 2014-3-30 14:27 编辑

在这项壮文法规正式实施后,南宁交通和公共场所就必须依法实施法规,其中包括了南宁地铁壮语报站和壮文提示!
或许当时在立法的时候,就是为了这么一个巨大的事情做铺垫的!

韦偃 发表于 2014-3-30 15:20:12

布曼 发表于 2014-03-30 14:2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帖最后由 布曼 于 2014-3-30 14:27 编辑

在这项壮文法规正式实施后,南宁交通和公共场所就必
有道理,有法不依就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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