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y109 发表于 2013-6-7 08:41:45

国家民委:普通话与少数民族语言并不对立

    本报讯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5月17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应该科学地、辩证地、统一地去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把它们对立起来。
    第一,宪法里有这样两条。一是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这是宪法的规定。二是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对这两句话应该科学地、辩证地、统一地去认识,而不是把它们对立起来。
    丹珠昂奔表示,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不光是在民族地区,在内地其他地区也在同样推广。使用这两者的场合有所区别,因此两者不能绝对对立。为了形象地说明普通话与方言、民族语言的关系,丹珠昂奔还为记者做了举例说明。“我”这个词儿,上海人叫“阿拉”,北京话是“我”,青海把“我”叫“诺(音)”。经常大家用的话,比如“我弟弟的箱子底子是纸糊的”,如果用青海方言讲的话谁也听不懂,但是用普通话大家都能听得懂。少数民族语言是同样的道理,各个民族都有民族语言,在民族地区要为民族群众服务,就需要用民族语言。但是在全国,在整个国家的层面,在其他地区要做工作,就需要普通话。比如像我到民族地区可以讲藏语,在这儿我就可以用汉语来说,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到青海的汉族老乡们那儿就可以用青海的方言来讲。
    丹珠昂奔同时表示,将普通话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对立起来的说法,应当受到批评。要批评两种极端的思想,一学普通话就说搞“同化”,这是错的。一说民族语言就说是不是有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这都是错误的理解。因此,应该辩证、统一、全面地看这个问题,这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的关系。国家的部委和各级政府就要落实好这两句话。也就是说,落实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也要落实好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就是要全面地理解宪法精神,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宪法精神。

                                     (载《广西民族报》2013年6月7日第1版)

红河枫 发表于 2013-6-7 09:40:10

:victory::hug:
gangj ndaej ndei!

大寺壮 发表于 2013-6-7 10:42:15

本帖最后由 大寺壮 于 2013-6-7 10:46 编辑

落实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也要落实好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就是要全面地理解宪法精神,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宪法精神。
       问题是---现在“只重汉,厄杀壮”。一个“壮语卫视”喊破喉咙不见影。有屁用!单位招牌上的壮文,装门面而已,有哪个认得,街上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汗文化”,属“壮”的东东一个都不见。。。。。哪来的壮文化传承与发扬?做梦去吧!我们就好像是“热锅里的青蛙”---慢慢的享受。。慢慢的等死。。。直到我们的孩子都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却不懂一句壮话为止,那时我们就算功德完满了!阿尼陀佛!救救我们的孩子。。。。。。:'(:'(:'(:'(:'(:'(

农侬 发表于 2013-6-7 17:57:33

我们的同胞在国内被同化,在加纳被上黑人杀。为什么:@  

地球人 发表于 2013-6-7 18:31:24

  
  普通话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不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是消灭与压迫的关系!一些罪恶的统治者总是要把普通话来代替少数民族语言,因而就想方设法通过政治运动和经济控制,行为限制等方式消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应用!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实施【种族文化岐视】的罪魁恶首! 为什么少数民族语言不能在央视主持少数民族节目?为什么壮族人民没有壮语电台?这都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在搞鬼!比如,少数民族音乐【争奇斗艳】比赛,使用汉语播音员和汉语歌唱专职人员作评委操丛比赛结果,压制和直接断灭民族语歌手,放怂和支持使用汉语演唱的少数民族歌手!【彝族专场最明显】!

那迷 发表于 2013-6-8 02:52:22

农侬 发表于 2013-6-7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的同胞在国内被同化,在加纳被上黑人杀。为什么

没有保护贝侬的组织

mantsuk 发表于 2013-6-8 05:15:35

說話雖如此,但制度上是以普通話為主,消滅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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