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 发表于 2011-10-2 09:07: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力量我的精神</i>在2011-1-29 10:31:25的发言:</b><br/><p>贝侬们已经把诉求提交上去了,但不知道自治区政府有没有公开回应?</p><p></p></div><p>反复诉求,联名提交,提交人要有一定社会声望,声音要强烈,方有希望。</p>

mcvince 发表于 2011-12-22 10:31:00

大家都来学法学和商学

obnobn 发表于 2012-4-16 18:31: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那迷</i>在2012-4-12 17:15:30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wwwdam</i>在2012-4-12 2:44:47的发言:</b><br/>“共和”这一词,其含义是权力的平衡共和,用现代语描述,就是基本人权的共和。每个民族的基本生存权,从来就没有什么“施舍”,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救世主式的解放共和。一个国家体制是否真正的体现平等的权力共和,不在于它的什么宪法语言描述,而在于它的国家组织的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模式。中国历代都是都是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管理关系,具体的统治组织操作是:“个人服从官府,下级官府服从上级官府,全体服从朝庭。朝臣先议,皇帝决策”。而现代共和的客会组织路线是:“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全体服从章程,先民主评议,后民主表决”。两者之间,南辕北辙。在中国现代的所谓“民主集中制”的管理下,所谓的“自治”,只是历代“以夷制夷”“羁靡”政策的延续罢了。中国各少数民族之所以能持续生存到现在,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生存文化的支撑,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历代的相对有一定独立性的“羁靡”政策管理。但是,一个民族要想强盛壮大,这种所有生产资源都归中央的“集中制”社会管理,是不可能产生的。而一个民族要想有自己相对自治独立性,其核心要点就是居住地生存资源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对于这一点来说,相对于经济不发达的民族群体,如果能获得生存资源的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则可以如同科威特一样,以资源换知识,快速度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是,如果长期保持这种国家大一统的生产资源绝对归中央的集中制,所有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就永远只能处于世世代代都落后的境地。这就是近代所谓的“地缘政治”此起彼复的根本性原因。</div><p>不错</p><p>觉得现在的自治政策还没以前的土司权力大 </p></div><p>不是大不大的问题,是根本没有。</p>

wwwdam 发表于 2012-4-12 02:44:00

“共和”这一词,其含义是权力的平衡共和,用现代语描述,就是基本人权的共和。每个民族的基本生存权,从来就没有什么“施舍”,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救世主式的解放共和。一个国家体制是否真正的体现平等的权力共和,不在于它的什么宪法语言描述,而在于它的国家组织的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模式。中国历代都是都是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管理关系,具体的统治组织操作是:“个人服从官府,下级官府服从上级官府,全体服从朝庭。朝臣先议,皇帝决策”。而现代共和的客会组织路线是:“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全体服从章程,先民主评议,后民主表决”。两者之间,南辕北辙。在中国现代的所谓“民主集中制”的管理下,所谓的“自治”,只是历代“以夷制夷”“羁靡”政策的延续罢了。中国各少数民族之所以能持续生存到现在,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生存文化的支撑,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历代的相对有一定独立性的“羁靡”政策管理。但是,一个民族要想强盛壮大,这种所有生产资源都归中央的“集中制”社会管理,是不可能产生的。而一个民族要想有自己相对自治独立性,其核心要点就是居住地生存资源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对于这一点来说,相对于经济不发达的民族群体,如果能获得生存资源的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则可以如同科威特一样,以资源换知识,快速度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是,如果长期保持这种国家大一统的生产资源绝对归中央的集中制,所有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就永远只能处于世世代代都落后的境地。这就是近代所谓的“地缘政治”此起彼复的根本性原因。

那迷 发表于 2012-4-12 17:1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wwwdam</i>在2012-4-12 2:44:47的发言:</b><br/>“共和”这一词,其含义是权力的平衡共和,用现代语描述,就是基本人权的共和。每个民族的基本生存权,从来就没有什么“施舍”,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救世主式的解放共和。一个国家体制是否真正的体现平等的权力共和,不在于它的什么宪法语言描述,而在于它的国家组织的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模式。中国历代都是都是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管理关系,具体的统治组织操作是:“个人服从官府,下级官府服从上级官府,全体服从朝庭。朝臣先议,皇帝决策”。而现代共和的客会组织路线是:“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全体服从章程,先民主评议,后民主表决”。两者之间,南辕北辙。在中国现代的所谓“民主集中制”的管理下,所谓的“自治”,只是历代“以夷制夷”“羁靡”政策的延续罢了。中国各少数民族之所以能持续生存到现在,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生存文化的支撑,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历代的相对有一定独立性的“羁靡”政策管理。但是,一个民族要想强盛壮大,这种所有生产资源都归中央的“集中制”社会管理,是不可能产生的。而一个民族要想有自己相对自治独立性,其核心要点就是居住地生存资源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对于这一点来说,相对于经济不发达的民族群体,如果能获得生存资源的控制、分配、处分、收益权,则可以如同科威特一样,以资源换知识,快速度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是,如果长期保持这种国家大一统的生产资源绝对归中央的集中制,所有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就永远只能处于世世代代都落后的境地。这就是近代所谓的“地缘政治”此起彼复的根本性原因。</div><p>不错</p><p>觉得现在的自治政策还没以前的土司权力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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