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釜底抽薪,如何民族区域自治?
<p><font size="3">乡、镇是不同的体制,乡是少民体制,镇是汉制,相当于自治区和省的区别。可以说,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失去了民族乡这个基础,自治区只能是个没实际内容的空壳!</font></p><p><font size="3">举个例子吧:</font></p><p><font size="3">之前我们这里是一个乡,99%是壮族人,但后来被分成一个镇和一个乡,现在又把个乡并入镇,从而取消了我们乡的建制,即用汉的镇制来管理我们壮族。个人认为,完整的自治体系应该是 “自治区-自治市-自治县-自治乡”,但“民族区域自治只保留最高级别的行政建制”,这不是釜底抽薪吗?没有相应配套的自治行政组织,自治区只难道不是个画饼吗?</font></p><p></p>[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2 23:09:40编辑过] <p>自治区只能是个没实际内容的空壳</p><p>
</p><p>谁叫我们不是依法治国呢?~~呵呵。。。按照我国法律,区政府的很多做法是违法的,更甚中央政府。。。!</p>拒绝跨省 呵呵~~~
回复:(僚园星火)[讨论] 釜底抽薪,如何民族区域自治...
贝侬说到点子上了...........拆乡入镇,壮族在镇里面基本上没有话语权[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3 0:17:17编辑过] 汉本位的人治阻碍了中国民主社会的进程,个人认为,再过50年,中国还没能向现代国家转型,因为朝廷在北方,汉封建思想的残余太严重了,必需下猛药才能除掉这些不良思想,为中国的现代化扫清道路。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劢嘏艨</i>在2010-12-2 23:11:05的发言:</b><br/><p>自治区只能是个没实际内容的空壳</p><p><br/></p><p>谁叫我们不是依法治国呢?~~呵呵。。。按照我国法律,区政府的很多做法是违法的,更甚中央政府。。。!</p><img title="僚人家园" border="0" alt="" align="middle" src="http://www.rauz.net.cn/bbs/Skins/Default/emot/em03.gif"/>拒绝跨省 呵呵~~~</div><p>呵呵,有法不依,国将不国。</p> 乡镇本来是同一个级别的,但是城乡二元化的结果就是农村给瞧不起,特别在广东,我不知整个广东如何,但我知道不少地方很避讳说乡,宁可说管区,其实不就是乡么。就好像县级市一样,本来就是县,摇身一变就成龙县级市,实际上照宪法对行政区域的描述县市是同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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