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决定命运 发表于 2009-11-5 14:01:00
舞为心声,文抒己见。文舞双全,世间人才。香草 发表于 2009-11-6 17:51:00
喜欢这样的争论,有理有节,各圆其说。我们不能说敦对敦错,重在于思想的交锋中无论旁观者或者辩论双方都获得进步。香草 发表于 2009-11-6 17:52:00
欢迎大家更多参与到这个话题的讨论中来。侬本佳人 发表于 2009-11-6 13:44: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癫狂社舞逞</i>在2009-11-3 2:10:18的发言:</b><br/><p>我们尊重、也需要各种角度的评价和解读!</p><p>不过,既然是讨论表演艺术,还是需要对现代表演艺术有些许了解,再就演出本身,和演出之后的效应来谈比较客观吧?至少我在创作前是积累了资料才入手,那么品论一个剧目,是否也应该了解相关的表演艺术知识再进行谈论呢?</p><p>如果粤西兄能够了解一些小剧场艺术的经脉、和舞蹈剧场表演的基本理念,是否能更靠近彼此的立场来对话呢?</p><p>演出普及到多大的层面,或许不是我们最终追求的,所谓“更广阔、更正式”的场合……需要的也不是这种表演方式。当表演不再是涂抹美好幻觉的颜料,而是变成激发思考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和文字的讨论一样,是具有批判功能的——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可以通过演出,看到我们自己呢?</p><p>做一个对比:</p><p>大剧场演出——刘三姐歌舞——刘三姐传说、文学——大众观众</p><p>小剧场演出——“三生有舞”——刘三姐学术讨论——小众读者</p><p>既然都是合理且必须存在的,那么粤西兄是否能理解了这其中的必要性呢?</p><p>如果粤西看看现在的所谓宏大场合的演出,是否也能容忍那些被妖魔化、风情化了的刘三姐呢?这种已经成为“主流”形象的刘三姐,又是否是粤西兄能够坦然接受的呢?</p><p>无论如何,这个剧目引起侧目,倒是真的好事!!谢谢~</p></div><p> <font size="5">支持<strong><em>癫狂社舞逞</em></strong>观点,粤西贝侬对家园的很多贴子的反应是相当迅速的,在我个人看来,反应迅速如果能在内存信息充足、客观严谨态度的基础下做出,对各方理解才会更易接受些,不然会给别人有其他感觉的。当然,我尊重每个人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是如果表达只是扛所谓大旗,指所谓大路就完事,那并不是一个严谨的“评论者”。我很欣赏A-Qin楼主的一些观点,但我并不只是欣赏她的观点本身,而更欣赏她在面对事物的那种态度——独立而严谨,这个也许粤西贝侬应该多花些时间好好品味。</font></p>[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6 14:00:04编辑过]
山魂 发表于 2009-12-22 22:46:00
唉,老姐也叹年纪大了。看来时间改变人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a-Qin 发表于 2009-12-28 02:18:00
<p>好久没上来。。。一来就看见你这小子又在歪楼</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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