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egn 发表于 2009-6-24 11:20:00

我觉得就叫"主流意志对立面"也不错。我自己想的有:非主流方,主流反方(个人觉得这个也不错),反方基地,论坛对立面,反方阵营,西斯集团(星球大战,哈哈),讽僚者,侧击者,论坛阴暗派。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9-6-24 10:50:00

<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ff" size="3">僚人几千年来呈现的“集体性单纯”就是我们的生存环境一直是比较单纯的。这样的环境对于僚人立足世界是很不利的!我们一定要铭记历史的教训,敢于面对丰富、复杂的人际环境,锻炼自己的智慧!刻意营造“单纯生存环境”只能让我们僚人继续“集体性单纯”下去,在现代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继续被动,继续任人宰割……</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2:35:42编辑过]

皓翔天下 发表于 2009-6-24 10:12:00

<font size="4">感觉这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后果只会更差。</font>

清者自清 发表于 2009-6-24 15:23:00

<p>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山乱石,也可以攻玉。这些石头的破坏力,不可不防。有个说法,一个人的破坏力,往往大于一千个人的建设力。</p><p>经典.</p><p>希望好人长寿.歹人歹命</p>

山中伐客 发表于 2009-6-24 15:49:00

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管理员和版主有精力去实施以往的管理方式了。不知道持反对意见的版主和贝侬有没有想过,僚人群体还没有建立起过一个强势的主流意志的团队,僚人家园是很多具有民族意识的贝侬的心灵家园,但每次很多新人进到我们这个家园,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纷繁复杂的吵架,而且往往是主流观点在各种对立面用各种垃圾武装得膨胀的文字轰炸下,显得很“弱势”,那个时候大多数新来的人就会选择离开了,这时候就不难理解什么叫做“一个人的破坏力,往往大于一千个人的建设力”了,僚人的心灵家园能够这样建设下去吗。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9-6-24 12:47: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阿依呀</i>在2009-6-24 11:54:28的发言:</b><br/><p><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 mso-ascii-font-family: Arial; mso-hansi-font-family: Arial; mso-bidi-font-family: Arial;">支持这样的管理调整!</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Arial;"><br/>&nbsp;&nbsp;&nbsp;&nbsp;&nbsp;<p></p></span></font></p><p></p><p></p><p></p><p></p><p><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 mso-ascii-font-family: Arial; mso-hansi-font-family: Arial; mso-bidi-font-family: Arial;">请反对的贝侬看清楚管理者们所说的意思: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没有对错之分)把一些简单对骂或者非理性和非正常的言论及讨论集中到一个板块,而不是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机会!</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Arial;"><br/>&nbsp;&nbsp;&nbsp;&nbsp;&nbsp;<p></p></span></font></p><p></p><p></p><p></p><p></p><div align="right"><font color="#808080">[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1:59:50编辑过]</font></div></div><p>论坛本来就有言论管理的操作办法了,请看《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 》,里面就有针对“对骂或者非理性和非正常言论”的管理规定。假如说按照这个规定还不足以管理论坛现今出现的各种现象,那么就应该修改这个《规定》。</p>如果不按照《规定》处置“对骂或者非理性和非正常言论”,而是简单地将“垃圾”归类存放,就意味着漫骂在这个论坛是可以的了,就与《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 》相抵触了。所以,如果真要这样做也得先修改《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 》才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2:52:42编辑过]

蓝小婷 发表于 2009-6-24 12:43:00

<p>支持楼主</p><p>希望这些人更文明些</p><p>社会需要和谐</p>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9-6-24 12:57:00

<p>请各位贝侬再来好好复习这个规定:</p><p>来源:<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_2_2854_1.html">http://www.rauz.net/bbs/dispbbs_2_2854_1.html</a></p><p></p><p><strong><font size="5">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font></strong></p><p><strong></strong></p><p></p><p><font face="黑体" size="4">僚人家园在一年多的建设里,逐渐达成管理上的共识,在删帖高压线以内最大程度的言论自由在僚人家园论坛里已经成为了一条不成文的原则。在发起投票进行调查以后,今制定出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原则,以及管理上的几条暂行条例。有任何意见者可以在此跟帖发表。<br/>●言论自由原则——你可以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但是应当誓死保卫对方发表意见的权利,你也有进行自由反驳的权利。 </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ff" size="4">◆违禁言论:以下言论均给予<b>删除</b>或<b>屏蔽</b>处理,原则上为<b>已发表跟帖</b>的违禁帖子给予屏蔽,<b>还没有发表跟帖</b>的违禁帖子给予删除。<br/>①威胁本站生存的言论<br/>②商业广告以及重复灌水与聊天式发帖(一般指连续发帖都是一两句空洞的话)<br/>发表违禁言论而不听劝阻的,累计三次者给予取消其发帖权限的处理,四次以上者删除其ID。 </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font color="#0000ff">◆违规言论:以下言论均视为违规,并给予纪录备案。<br/>①针对个人人格和民族尊严的侮辱性、诬蔑性、攻击性、诋毁性言论<br/>②对话题参与者造成影响的污言秽语(引用、文学描述形式的除外) <br/>其他任何言论均可自由发表,只要不属于上述违禁言论和违规言论,均给予保留的权利,删除违禁的权限者(管理员、超级版主)和记录违规的权限者(管理员、超级版主、各版版主)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涉及违禁或违规言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录处理。</font><br/>&nbsp;&nbsp;</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论坛管理暂行规定<br/>①每个发帖数超过70帖的注册会员都有成为版主的权利,必须的程序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给坛主或总版主发论坛短信、E-mail、QQ短信等形式联系到论坛管理人员,表达自己的管理愿望;坛主或总版主如果没有办法衡量申请会员的管理要求是否合理,可以在家园站务版块发帖进行投票决定,获得超过10票而且反对票低于赞成票者,即可以成为其要求参与管理的版块的版主之一。<br/>②此外,坛主与总版主目前还保留自由定夺发帖者低于70帖的会员是否可以成为版主的权利。<br/>③任何版块的版主应该适当管理自己的版块,如超过15天在自己管理的版块没有发表任何新帖或新跟帖的,坛主与总版主有随时取消其版主权限的权利。<br/>④明显进行恶意破坏的版主,坛主与总版主可以发起取消起版主权限的投票,超过10票而且反对票低于赞成票者立即给予取消版主权限的处理,不听劝阻、继续恶意破坏的版主级会员给予禁止发帖的处理。 </font></p><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4:00:35编辑过]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09-6-24 13:23:00

要再想想才行。如果再开这么一个版块,它可能就成为最人们的版块了,可能连“四海民族”、“谈天说地”都会变得很冷落。反正,还是要谨慎一些。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9-6-24 13:01:00

我看这个《规定》是很清楚的,几年来也是很管用的!近来出现的问题是我们没有精力按照这个《规定》来认真操作。如果没有人来认真操作,再增加什么栏目都是没有多大效果的。

maniachhz 发表于 2009-6-25 00:08:00

<p>已经看到“他山立石,,,”专题,不过字体颜色与背景颜色太近,很难发现右上角有这样的专题。</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9-6-25 01:26:00

<p>改用专题标签的方式不错,避免了开设新版块的麻烦和弊端。</p><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maniachhz</i>在2009-6-25 0:08:17的发言:</b><br/><p>已经看到“他山立石,,,”专题,不过字体颜色与背景颜色太近,很难发现右上角有这样的专题。</p></div><p>我想那个没关系,因为主要目的还是给帖子打上标签,在原版块就可以看这些被打上标题标签的帖子,只有专门去查询专题帖子的,才需要点那个专题。</p>

土著虎尾 发表于 2009-6-24 22:04: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清者自清</i>在2009-6-24 15:23:20的发言:</b><br/><p>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山乱石,也可以攻玉。这些石头的破坏力,不可不防。有个说法,一个人的破坏力,往往大于一千个人的建设力。</p><p>经典.</p><p>希望好人长寿.歹人歹命</p></div><p>一个人的破坏力,往往大于一千个人的建设力。没错!“我是大学生”的言论就是有破坏力的。</p>

c636 发表于 2009-6-24 23:34:00

何必如此麻烦?直接把异见者扫出去就行了.

shanshe 发表于 2009-6-24 23:38:00

<p>我觉得是各个板块定位的问题,比如越僚史地这样的板块,对那些口水战的帖子就不应该保留,而应多一些学术方面探讨的文章,少一些情绪化的帖子为好。</p><p>四海民族就是一个挺好开仗的地方,而且也有这个传统,只要出现民族情绪不和的帖子,统统搬到那里,就像大校场,谁都可以舞枪弄棒,直至筋疲力尽。</p><p>而整体的网站风格还是希望给人予学术氛围比较浓的印象,影音视听、僚语论丛、越僚史地这几个子栏目都可以细心经营和发展。或可以加一个展示原生态的自然、风俗的栏目。把这些个子栏目都搞好,那些什么冒牌老师、大学生、什么马、什么鸟,只会自生自灭。</p>

bill 发表于 2009-6-24 17:06:00

可以这样操作,在《谈天说地》板块开设诸如以上名字的专题,把相关贴子移动到专题里,“特殊用户”才有权限发布专题,这样既做到内容的归类,也方便浏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7:38:20编辑过]

happytree 发表于 2009-6-24 17:09: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南粤孤客</i>在2009-6-24 12:30:17的发言:</b><br/><p><font size="4">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如果说有“垃圾”,我看几年来四海民族栏目已经基本起到收集“垃圾”的作用了!再搞新的“垃圾”站,四海民族这个栏目就能按照我们喜欢的方式理性讨论了?我看未必!这是其一。</font></p><p><font size="4">其二,给言论分类,没有什么不可以,关键是我们的分类标准。如果以观点是否相同来归类,相同的在一个窝,不同的在另一个窝,可以吗?论坛本来是用来交流的,是给不同观点的人交锋的。如果真是物以同类而聚,持相同观点的就在一个窝说话,那还叫交流吗?这样做真的很智慧吗?还有“主流意志”是什么?是不是符合站长或者版主的观点的就是“主流意志”?不符合的就是“主流意志对立面”?假如管理层都有不同意见呢?那又以谁的为“主流意志”?</font></p><p><font size="4">其三,如果各位贝侬真的容忍不了不同的意见(哪怕它如何荒唐、如何变态、如何无耻,但它又没有违反删除标准),真想这样做,那也得先制定一个相应的可操作的标准才行啊!</font></p><br/><div align="right"><font color="#808080">[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4 12:30:42编辑过]</font></div></div><p>这位朋友的观点真的是难能可贵!!!</p>

清者自清 发表于 2009-6-24 17:14:00

<p>哈哈..说的挺冠冕堂皇.........</p>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9-6-24 16:51: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山中伐客</i>在2009-6-24 15:49:59的发言:</b><br/>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管理员和版主有精力去实施以往的管理方式了。不知道持反对意见的版主和贝侬有没有想过,僚人群体还没有建立起过一个强势的主流意志的团队,僚人家园是很多具有民族意识的贝侬的心灵家园,但每次很多新人进到我们这个家园,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纷繁复杂的吵架,而且往往是主流观点在各种对立面用各种垃圾武装得膨胀的文字轰炸下,显得很“弱势”,那个时候大多数新来的人就会选择离开了,这时候就不难理解什么叫做“一个人的破坏力,往往大于一千个人的建设力”了,僚人的心灵家园能够这样建设下去吗。</div><p>依我看,我们僚人有一个很矛盾的脾气:不爱争讼!但又希望有“大哥”来帮自己争讼!没有“大哥”来挡了,心里就失落,行动就退避。假如人人都这样,没有人做“大哥”,只眼巴巴等“大哥”出场,结果不难想见,自己的地盘当然是拱手让人了!你说是不?</p>

山中伐客 发表于 2009-6-24 16:1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粤西土著</i>在2009-6-24 13:23:08的发言:</b><br/>要再想想才行。如果再开这么一个版块,它可能就成为最人们的版块了,可能连“四海民族”、“谈天说地”都会变得很冷落。反正,还是要谨慎一些。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div><p>粤西土著说了两次“最人们”的版块,请问“最人们”是什么意思?谢谢!</p>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开设一个本论坛主流意志对立面言论分版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