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3-6-16 20:48:00

没错,事实上就是如此,这是壮民族的尊严所在,另外,既然自治区的提法也已经成了习惯,当然也没有去改成什么自治省的必要,为什么非要跟一般的省搞统一的说法呢,没必要。在与其他省合称时,说省级或者省份之类的词都还是可以接受的。

woaibt 发表于 2004-8-22 05:20:00

我支持您!

布沙 发表于 2004-8-24 00:27: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hamy</I>在2003-6-6 17:50:11的发言:</B>
我也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说法。
地名叫法有时候已经超越叫法本身。红棉树说的对。即使只是象征性的名称,也代表了我们民族的政治地位,也反映出了壮族人当家做主的强烈愿望,既然看到了假象,我们更不应该颓废地去逃避这些问题,而应该大胆地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社会处境和政治地位,这也是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
支持,支持,支持!!</DIV>
<P>难道广西省就意味着壮族人没有了政治地位,就当不了家做不了主了?要是这样,那在其它省市的壮族人难道就没有政治地位,就当不了家做不了主,成了无家的奴仆了?
<P>真正能当家作主的又有几个?大家不都是普通公民吗?做个普通的公民不是很好吗?整天想着政治地位,当家作主,有什么用?
<P>为什么就不多想想怎样才能选出优秀的人才优秀的领导,怎样才能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呢?</P>

红棉树 发表于 2004-8-24 00:50:00

<P>不敢苟同布沙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擦边球式的歪曲。广西的贫困,不是名称的问题,是历史、地理、国防因素所决定的,整个中国西部都存在同样的贫困问题,急需解决,把贫困归罪于自治区建制,是不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做法。而把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广西省立即能够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那是一种自相情愿的臆想。</P>
<P>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壮民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又高度聚居在广西,成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是我们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布沙置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是对我国这项根本制度的置疑。这不是广西一个地方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所有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问题,更是公然挑战宪法的问题,岂同儿戏?</P>

布沙 发表于 2004-8-24 00:58:00

我好怕这样的大帽子。

红棉树 发表于 2004-8-24 01:06: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布沙</I>在2004-8-24 0:58:12的发言:</B>
我好怕这样的大帽子。</DIV>

事实上你就是自愿地戴这个“大帽子”的,从你反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制那时候开始。我反对你的立场和观点,但是并不反对你有戴这个“大帽子”的权利。

woaibt 发表于 2004-8-24 02:28:00

<P>为什么就不多想想怎样才能选出优秀的人才优秀的领导,怎样才能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呢?</P><P></P><P>沙布女士这一句话我赞同,不过,好象”领导“ 现在还轮不到我们来选........香港的同胞也有同感吧?</P><P></P><P>我还是坚持要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称呼,尽管它是有名无实的,但至少听起来心里面好受一点。</P><P>虽然沙布女士的很多论点在下不敢苟同,但觉得沙布女士直耿的个性还是蛮可爱的,希望她能多多参加我们的讨论。毕竟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嘛。</P>

凡急毒 发表于 2004-11-25 10:12:00

支持。

环江根 发表于 2004-11-30 23:51:00

本身已经政治地位很低,连这个也丢掉那就什么也都丢掉吧。我们丢掉掉已经很多很多,土地、自尊自强。如果各位认为还有什么能丢的尽管丢吧。

三生石 发表于 2004-12-1 10:18:00

我们僚族要做为民族翻身的民主运动

nnnwood 发表于 2004-12-1 14:59:00

<P>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了</P><P>名称而已~~ </P><P>很多人一知道我是广西的,接下来的一句话十有八是问:那你是什么民族的?</P><P>答:“壮族!”</P>

特田栏钟 发表于 2004-12-18 21:39:00

Hoeng,  baed  ceng  doengz  yieng,  vunz  ceng  gaemz  heiq.  Beixnuengx,  mwngz  caen  ndwnj  ndaej  roengz  gaemz  heiq  deng  vunz  yawj  siuj  neix  ha ?!  Gou  mbouj  sa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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