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龄,你必须正式道歉!
<p>每日想起陈修龄,我想每一位知情的壮族同胞都感觉如梗在喉。陈修龄出版污辱越系民族壮族、布依族的小说《布洛陀》已将近一年了,虽然壮族人民的批判和声讨渐渐地沉寂了下来。但希望广西区党委、区政府的官员们明白,埋藏在壮族、布依族子弟中的怒火并没有熄灭!</p><p>善良的僚人并没有什么过份的要求,只是希望陈修龄本人<font color="#e61a1a" size="7">公开而且正式</font>地向以布洛陀为人文始祖的壮族、布依族等民族人民道歉,收回并销毁他的非法小说,讨回我们两族人民的民族尊严。也许有些人认为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臆想以非公开的方式了结此事。倘若如此,我相信广大壮族、布依族人民是不会答应的。我们认为,任何一种非正式的道歉都是对壮族和布依族人民的蔑视,我们岂能善罢甘休!沉默,并意味着软弱!如果事情没有得到公正地解决,壮族和布依族人民失去的是尊严,但恐怕怒火也会让有些人如坐针毡。</p><p>陈修龄,如果你想让自己卸下包袱,睡个安稳觉,那你就应该拿出你一个党员和作家应有的诚意来,公开而且正式地向壮族和布依族人民道歉!广西区党委、区政府的父母官们如果想真正地落实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就应采取切实措施,公正、圆满地解决问题,给壮族和布依族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p>[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2 0:34:51编辑过] 我们合理的要求应该得到答复! <p>壮族如果是藏族就好了,每年都可以得到人均几千元的补助,还可以挎着刀到国内游行。而且政府对藏族特优惠。</p><p>现在还可以搞独立,政府还得看给他们优惠经济合作!</p><p>壮族呢?没有活佛,没有领袖,只有历史的民族命脉才让自己奋进。多些人知道泰壮关系才是消除自卑心理的。</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2 3:23:20编辑过] 支持楼主!! 无论如何,任何知情的贝侬心中永远不地忘记这个陈鬼所带来的耻辱> 支持楼主!! <p>我手头有一本<布洛陀>,发现里面没有校对好,有很多错误.</p> 支持,建议哪位在起草一封信,不断地寄,知道有正式结果为止. 应该查他的血缘,狠狠地煽他 <p>对君子,可以真诚坦率的批评。对骨子里就一心想着要怎么出名怎么辱壮的老下流坯,就不要太天真了。</p><p>批判书和法律处罚对这类老流氓是没有什么用的,只有正义而威严的耳光,才是唯一能让他们对壮族尊重点的语言!没有原始的群众性的愤怒行动表示,再好的法律,又有什么理由为壮族仗言呢?仅仅有许多批判文件文章是不行的。</p>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越僚</i>在2008-5-12 12:43:08的发言:</b><br/>支持,建议哪位在起草一封信,不断地寄,知道有正式结果为止.</div><p>应当到他办公室去给他耳光!</p> 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liugehanzi</i>在2008-5-26 17:43:30的发言:</b><br/><p>呵呵,楼上的其实还蛮和我有共同语言的,满清三百年暴政之后,确实现在犬儒思想盛行中华,哎,想当年汉武远征匈奴,大军平定西域,是何等威风,现在丝绸之路上已被YSL绿化,huihui 猖獗,哎,真是愧对地下的列祖列宗。</p><p>我们应该要为一起国效力,尙文修武,励新图治,以改造中华目前之现状,重振民风,兴我华夏,希望那时我们的后人会为中国而自豪!</p><p>PS:民族精神是好的,但是像weizu这种人面兽心,畏威而不怀德,欺软怕硬,只会搞公车爆炸袭击平民的垃圾,是不建议学的,要学学美利坚,文治武功,雄于全球。</p></div><p> 自己身边、自己民族的事情做得一团糟,耻辱不堪,却去把国家的事情做好了,这样的人可真奇怪啊!这样的人和事情即使是真的,也叫人看着别扭!</p><p> 对伊斯兰民族、俄罗斯民族、朝韩民族、日本民族,该尊重的我尊重,但我绝不会傻到把他们当汉族和汉族人一样的民族、人民看待! 他们当中有的素质和涵养比汉族人明显高,但他们跟汉族白族土家族等等是很大的不同的。</p><p> 我是希望所有的泰系人和汉族人跟这些民族和这些民族的任何人打交道,时刻用独立和平等的态度应对他们! 最重要的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站在警惕的基石上进行!他们表白的一千句话我听到就是,但我只会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和实际行为来判断他们! 害人之心不可无,他们如果对得起你,你不要对不起他们就行了,就是最好的了! 人生和社会文化价值毕竟是有差异的嘛!这样做,这样应对他们,对双方都没有坏处。</p><p> 民族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相互团结,不是一下子就能建立的。有的已经具备,是真正的兄弟民族或友好民族;有的正在迅速建立,有的则应该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应对,不要太天真了!</p><p> 当年,日本要征服和统治中华,灭亡中国,不是一部分日本人,也不是一部分帝国主义势力,而是90%以上的日本人,从天皇、军人、到澡堂里给人搓背的下人,完全可以说是整个日本民族!-------难道不是这样的吗?!</p><p> 一个面积只有云南省那么大的多山多灾贫瘠岛屿,上面有两亿多忠君事上的勤奋日本人,就是没有普遍的人格和道德缺陷,也应该知道他们是不得不“走”出小岛,成为大陆民族的拥挤群体!<br/><br/><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6 21:04:19编辑过] <p> 楼上的用百度查一下关键词“茂名兰州拉面事件”,“河南中牟回乱”“维族小偷”等,哎某些人现在已经都臭名远扬了,政府对他们软弱纵容的态度都导致了这些,到了矛盾爆发的时候,那是非常恐怖的,如果对他有意见,就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如果没有群众性原始的愤怒表示”,他也只是写了一些自己的东西,你说要判他刑,这个过分了,禁止出版,公开道歉是可以的,要靠法律。</p><p> 如果你认为“维族、回族等民族的地位、尊严和形象,是靠法律保护得到的吗?”,说实话,现在大多数人对他们的印象都不好,政府现在的政策也在改了,对于上诉一些某族过于激进的做法,政府会采取措施反制,换句话说,难道变成暴民,地位,尊严,形象,就有了吗?</p>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liugehanzi</i>在2008-5-26 13:29:33的发言:</b><br/><p>楼上的用百度查一下关键词“茂名兰州拉面事件”,“河南中牟回乱”“维族小偷”等,哎某些人现在已经都臭名远扬了,政府对他们软弱纵容的态度都导致了这些,到了矛盾爆发的时候,那是非常恐怖的,如果对他有意见,就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如果没有群众性原始的愤怒表示”,他也只是写了一些自己的东西,你说要判他刑,这个过分了,禁止出版,公开道歉是可以的,要靠法律。</p><p>如果你认为“维族、回族等民族的地位、尊严和形象,是靠法律保护得到的吗?”,说实话,现在大多数人对他们的印象都不好,政府现在的政策也在改了,对于上诉一些某族过于激进的做法,政府会采取措施反制,换句话说,难道变成暴民,地位,尊严,形象,就有了吗?</p></div><p>可能你新来这里。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很多次了!许多人讨厌我重复,但再说一遍吧。</p><p>1. 温和、宽容、自然、比较理性,是壮族的特点,也是壮族的可贵之处。壮族应该保持和发扬。</p><p>2. 壮族人的缺陷是由于华夏文化的长期影响,壮族甚至比汉族还要中庸一些。在思想观念里,儒教思想的毒害也较普遍。满清的野蛮征服和残暴统治,使得壮族人的人格、民族尊严和民族精神跟汉族人一样遭到了严重的摧残!跟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的人民相比,华人、汉族人等民族的人民,在人格和民族精神方面,是有残废的。</p><p> 请不要把这类残废思想、奴仆的顺从观念,说成是美好的东西让壮族坚持!</p><p>3. 壮族如果跟许多欧洲民族一样勇于抗争和反击,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民族利益和民族尊严,那么,壮族肯定是更加进步的民族,肯定会更加被世界所喜爱和尊敬! 从内心来说,没有人会看得起怯懦和窝囊废!</p> <p> 关于陈修龄写《布洛陀》辱壮,我也还是那句话:</p><p> 平行进行的对陈起诉的法律程序,我想早已经启动和一直在进行着了。这也是必需的。</p><p> 但是,如果没有壮族群体性的原始表示----集体性的请愿、抗议、示威,别说现在的法律,就是共产主义的法律,观世音菩萨降临,也无法帮助壮族!</p><p> 世界上任何一种法律,都是鄙夷和拒绝怯懦的!再好的法律,也只会帮助弱势的勇敢者!</p><p></p><br/><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6 17:44:47编辑过] <p> 呵呵,楼上的其实还蛮和我有共同语言的,满清三百年暴政之后,确实现在犬儒思想盛行中华,哎,想当年汉武远征匈奴,大军平定西域,是何等威风,现在丝绸之路上已被YSL绿化,huihui 猖獗,哎,真是愧对地下的列祖列宗。</p><p> 我们应该要为一起国效力,尙文修武,励新图治,以改造中华目前之现状,重振民风,兴我华夏,希望那时我们的后人会为中国而自豪!</p><p>PS:民族精神是好的,但是像weizu这种人面兽心,畏威而不怀德,欺软怕硬,只会搞公车爆炸袭击平民的垃圾,是不建议学的,要学学美利坚,文治武功,雄于全球。</p>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山魂</i>在2008-5-13 13:21:26的发言:</b><br/>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div><p>这也是必要的。</p><p>但法律手段和法律处罚的作用是很有限的。</p><p>你稍微看一下就会看到: 维族、回族等民族的地位、尊严和形象,是靠法律保护得到的吗?</p><p>一个陈修龄因此被判了四月半年,就能提高壮族的地位、形象,就能改观许多人对壮族的歧视,就能有效地维护壮族的尊严?你想想看!</p><p>更不要说,如果没有群众性原始的愤怒表示,光靠文件文章起诉、批驳,执法部门根本不会判陈修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5 22:31:42编辑过] 如果自治区民委和壮学会领导没有提出<strong>必须公开正式道歉,陈肯定不会自作多情。</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