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柳民族情 发表于 2008-5-10 00:31:00

[转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区直

<div id="cover1"><center><font size="3"><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区直机关使用壮汉文字书写中位牌匾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b>
                        </font></center></div><div id="cover1">&nbsp; <br/><p>区直各单位:<font color="#ffffff">.</font><br/>  我区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壮族有自己的文字,用壮文书写单位牌匾,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显示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志。遵照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民语委)组织专业人员对区直251个单位大门悬挂的单位名称牌匾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都很注重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牌匾,但同时也发现有些单位至今尚未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牌匾,有些单位虽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牌匾,但牌匾书写不规范,壮文拼写错误,字母笔画脱落或字迹模糊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区直机关使用壮汉文字书写单位牌匾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在自治区民语委的指导配合下,于2004年4月30日前做好本单位壮汉文字书写单位牌匾的悬挂、整改工作,以良好的民族文化氛围迎接“南博会”。</p><p align="right">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br/>二○○四年四月二日</p><p>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区直机关使用壮汉文字书写单位牌匾检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br/>  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最近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区直各单位大门悬挂的牌匾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br/>  一、在检查挂有牌匾的251个单位中,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名称牌匾的有173个单位,占68.9%。</p><p>  二、单位牌匾壮文书写错误的有16个:<br/>  单位 错误 正确<br/>  自治区监察厅 族COUENG、厅DTNGH 族CUENGH、厅DINGH<br/>  自治区监察厅举报中心  族COUENG、厅DTNGH 族CUENGH、厅DINGH<br/>  自治区供销社 销HOZ—、合SIUH— 销SIUH—、合HOZ—<br/>  自治区国土资源局 广VANGJ、自CW—、源YENS 广GVANGJ—、自SW—、源YENZ<br/>  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员YEN-Z— 员YENZ—<br/>  自治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农NVUNGZ—、村CVNH、展GANJ、中VNCH、心SVN 农NUNGZ—、村CUNH、展CANJ、 中CUNGH—、心SINH<br/>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办 公CUNGH 公GUNGH<br/>  自治区农业厅 广CVANGJ、区CIH 广GVANGJ—、区GIH<br/>  自治区林业厅 广GYANGJ、西SHI 广GVANGJ—、西SIH<br/>  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属SUZH 属SUZ<br/>  自治区气象局 象SIENC,且不规范 象SIENG<br/>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SH,且不规范 西SIH<br/>  自治区交通厅 广CVANCJ—、壮CUBNCH、区CIH、交CYAUH、通DUNCH—、厅DINCH 广GVANGJ—、壮CUENGH、区GIH、交GYAUH、通DUNGH—、厅DINGH<br/>  自治区科协 区CIH 区GIH<br/>  自治区残联 会VE,且不规范 会VEI<br/>  自治区木材公司 材CAIN 材CAIZ</p><p>  三、单位牌匾壮文书写不规范的有9个:<br/>  单位 不规范情况 正确<br/>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横排不分音节按拼写规律将音节分开<br/>  自治区版权局  横排不分音节按拼写规律将音节分开<br/>  自治区出版总社 横排不分音节 按拼写规律将音节分开<br/>  广西农垦企业总公司 壮文下置 将壮文排在汉字之上<br/>  广西科学院 壮文下移、缺换行符壮汉文应在同一水平中线上、加上相应换行符<br/>  自治区纤维检验所 缺换行符 加上相应换行符<br/>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缺换行符 加上相应换行符<br/>  自治区企业调查队 缺换行符 加上相应换行符<br/>  自治区农村调查队 缺换行符 加上相应换行符</p><p>  四、单位牌匾壮文字母、笔画脱落的有27个:<br/>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自治区经济协作办公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汉字掉“务”字),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外商投资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测绘局,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纪检委,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标准情报研究所,自治区转业军官人员培训中心,自治区商会,自治区木材公司,自治区食品公司,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自治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自治区水牛项目开发办公室,自治区饲料工业办公室,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p><p>  五、没有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牌匾的单位有:<br/>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基建管理局,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自治区旅游局,广西公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税务稽查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科技馆,自治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林业物资公司,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医药公司,自治区畜牧总站,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治区乡镇企业总公司,自治区药品检验所,自治区公安厅走私犯罪侦查局,自治区植保总站,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自治区行政学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自治区黄金管理局,自治区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广西物资集团,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广西节能技术研究设计院,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自治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中盐广西盐业有限公司,自治区盐业公司,自治区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石化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石山地区开发治理促进会,自治区生产资料总公司,自治区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广西出版总社。</p><p align="right">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br/></p><font color="#ffffff">.</font><br/></div>

VeizSauyenj 发表于 2008-5-11 09:45:00

这个文件是2004年的啦,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8-5-10 18:0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粤西土著</i>在2008-5-10 14:06:17的发言:</b><br/><p>多数区指单位还是使用壮文的,但是很少有人关注。</p><p>不过话说回来,哪怕只是象征性的,也能彰显这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少和别的省还有些区别。</p></div><p>该有的,哪怕只是形式上的也一定要争取有!!!!!</p>

白莲人氏 发表于 2008-5-10 20:50:00

<font size="5">单靠单位牌匾标上壮文,何时才能让壮族人民真正掌握壮文呢?</font>

月夜僚人 发表于 2008-5-10 14:05:00

桂柳式的壮文不要也罢!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08-5-10 14:06:00

<p>多数区指单位还是使用壮文的,但是很少有人关注。</p><p>不过话说回来,哪怕只是象征性的,也能彰显这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少和别的省还有些区别。</p>

贝侬楼 发表于 2008-5-10 02:47:00

哇!没想到!真遗憾!

迪拉越 发表于 2008-5-10 11:01:00

这种汉语注音错就错吧,没有在乎,我们在乎的是符合壮语表达习惯的真正的壮文.强烈BS那帮语委发官僚.

度莫 发表于 2008-5-10 10:32:00

恐怕也就永远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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