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人 发表于 2008-4-30 18:33:00

“刘三姐”傅锦华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p><a href="http://www.gx.xinhuanet.com">www.gx.xinhuanet.com</a>  2008年04月29日 10:24:21  来源:南国早报</p><p>&nbsp;&nbsp;&nbsp;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文化厅获悉,近日,文化部第二批54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名单出炉。我区共有10人入选,项目主要为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俗3类,彩调剧“刘三姐”扮演者傅锦华等老演员名列其中。</p><p>&nbsp;&nbsp;&nbsp;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名单,是通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5类代表性传承人人选反复审议、遴选、论证,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确定的。我区入选的项目主要是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俗3类共10 人,分别是侗族大歌的代表性传承人吴光祖、覃奶号;那坡壮族民歌的代表性传承人罗景超;桂剧的代表性传承人秦彩霞、周小兰魁;采茶戏(桂南采茶戏)的代表性传承人陈声强;彩调的代表性传承人傅锦华;壮剧的代表性传承人张琴音、闭克坚;壮族歌圩的代表性传承人刘正威。 (记者李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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