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取消“王魔”网友发言权限的通知
★版主通知:由于“王魔”网友8月5日23:59分以后发言里累计违规5次以上,所以被取消发言权限。<p>●王魔注册资料<br>注册时间: 2003/03/24 06:38pm <br>注册时的 IP 地址: 218.109.170.22 <br>最后访问时间: 2003/08/06 11:06am <p>◆违规记录:<br>1、2、<br>http://www.pouchoong.com/cgi-bin/topic.cgi?forum=36&topic=70&start=24<br>4、<br>http://www.pouchoong.com/cgi-bin/topic.cgi?forum=13&topic=410&start=12&show=0<br>3、5<br>http://www.pouchoong.com/cgi-bin/topic.cgi?forum=13&topic=416&show=0#lastviewpost<br> 我能说什么呢?不要违反游戏规则。 [这个贴子最后由香港來的沛在 2003/08/06 04:31pm 编辑]<br><br>固山额真宁兄弟,你也曾有違規紀錄,請你也注意一下。 是啊,能不能不要一下子封死啊? 规则毕竟是规则,不是闹着玩的,如果连坛主本人都不遵守自己定出来的规则,那何以服众?我绝对支持各位坛主、总版主、版主严格执行本论坛的条例。<p>被执行取消发言权限的网友,建议可以重新注册网名,不再犯就是。 支持斑主的秉公执法!对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拿证据来反驳,但坚决反对人身攻击和脏话! 一意孤行,终成靶子,实在惋惜。<br>“王魔”网友半个月前在僚人家园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不知道他是一时冲动才说了那么多出格的话,还是因为他本来就习惯说那种出格的话,我希望是前者。 支持坛主依照本站条例进行管理。如果可以讲究情面,那就失去了原则。实际上,各位坛主与总版主对违规言论,已经是尽量从宽处理了。 有点意思。原来这里的规矩是:“歪曲历史,侮辱对方民族,分裂自己的民族都没关系,只要不去骂个人,说话不带脏字就行了。”这简单,我还挺不会骂人的。 楼主,公布别人的IP地址会被网友们认为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这个贴子最后由红棉树在 2003/08/08 03:35am 编辑]<br><br>如果一个人觉得别人的言行有错误,有必要去纠正,就用不道德的行为去纠正别人的言行的话,同样是公理所不允许的。所以,觉得别人“歪曲历史,侮辱对方民族,分裂自己的民族”,那就欢迎用你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来说话,动用脏话、粗话、攻击言论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明显是小人之举,即使自己有多大道理,也会被公理所唾弃。 <p>公布别人的IP地址是条例所规定的,目的不在于公布IP地址这个结果,而在于杜绝违规行为的愿望。不想被论坛公布IP,就请不要“以身做则”。被公布了IP,那就表明已经是达到了违规上限,惩治这样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延伸到社会现实角度去说明,一个法庭依据法律去惩罚一个罪犯,它是不会考虑是否会被人看成是不道德行为的。 <p>无视游戏规则,以违规为乐,这才是被人看成是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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