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之凤 发表于 2007-11-25 11:52:00

令人失望的广西新闻媒体

<p><font size="4">从2007年10月24日壮族在线僚人家园正式发《<strong>强烈抗议陈修龄长篇小说《布洛陀》专帖》</strong>,已是整整一个月了。陈修龄如过街老鼠,引起了广大壮族同胞的公愤,同时也引起了海内外网友的关注。短短一个月,贴子的点击量已超过11000多次,说明上下左右都在注意该事件的发展。可是,这一个月当中,我们广西新闻媒体对这个事件做了什么呢?没有!什么也没有!只有沉默!!</font></p><p><font size="4">沉默,就说明陈修龄丑化、污辱壮族与新闻媒体无关了吗?君不见,有些媒体不是迫不及待地宣传报导了陈修龄之流一手策划并实施的“布洛陀文化产业推进论坛暨长篇小说《布洛陀》作品研讨会”了吗?广西壮学会主持的“抗议陈修龄小说《布洛陀》丑化污辱壮族座谈会”你们不是派记者参加了吗?但现在怎么就对壮族的抗议视而不见了呢?新闻媒体不是要反映社会焦点吗?新闻媒体不是要伸张社会的正义吗?新闻媒体不是要体现客观性和及时性吗?难道新闻媒体的角色只是传声筒?只是广告和街边阿狗阿猫故事的载体?不客气地说,当你们跟踪宣传陈修龄之流的无耻行为时,你们无意中就成了陈修龄之流的帮凶!当你们对壮族的抗议采取沉默时,你们也就成了陈修龄黄色垃圾小说和种族优劣论的纵容者!</font></p><p><font size="4">布洛陀在壮族中是开天辟地的创世神,是为壮族老百性消灾赐福的宗教神,是规范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道德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智慧神,他在壮族麽教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以《布洛陀经书》为代表的壮族麽教一直宣扬孝观念,弘扬伦理道德,因而宣传和弘扬布洛陀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并不背道而驰。可以说,丑化、亵渎布洛陀恰恰正是对人类伦理道德的践踏,宣扬种族优劣更是种族仇恨和仇杀的导火索,是万恶之源!</font></p><p><font size="4">可是,对陈修龄这种邪恶的行为我们广西的新闻媒体采取了什么态度?只有沉默!</font></p><p><font size="4">我相信广大壮族学子都是受中国共产党的多年教育,都知道维护国家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也不希望家丑外扬,更不希望海外的新闻媒体来拿这件事来做文章,攻击中国的民族政策。然而,当我们失望的时候,我们自然需要同情者和支持者,需要正义的声音!</font></p>

leelek 发表于 2007-11-25 12:50:00

leelek 发表于 2007-11-25 12:52:00

做好沟通工作!争取大多数!有理、有利、有节!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7-11-25 13:15:00

<p><font size="4">建议标题改为“令人失望的广西新闻媒体”。“狗日的”已经是涉嫌违规的攻击性词汇了,宁可用贬义而不带脏话的词汇形容,如“龌龊的”、“无耻的”,也不至于用“狗日的”,楼主贝侬也是论坛的管理团队成员,应该是知道违规定义的,希望考虑一下标题修改为我的建议。</font></p>

leelek 发表于 2007-11-25 13:24:00

我看这样的事,还是没有哪个媒体敢登,也不能怪人家就媒体来说那么敏感的事情不好处理也处理不好!

好好瑟 发表于 2007-11-25 16:24:00

<p><font size="4">&nbsp;&nbsp;&nbsp; “狗日的”的用在这样的新闻媒体其实一点都不为过,“狗日的”也只不过是个形容词语,现在电视上面好多的明星都敢讲"他妈个巴子的"搬上银幕,成为表示愤怒的"成熟语言"!“狗日的”这个成熟语言该讲的时候就要出口.就要铿锵有力的讲!</font></p><p><font size="4">广西新闻媒体做的尽是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这些我们都早有体会,我们不要对它抱有期望,该就的就讲,该骂的就骂,没有什么躲躲闪闪.</font></p>

特田栏钟 发表于 2007-11-25 17:34:00

布楼 发表于 2007-11-25 17:57:00

我们需要正义的声音

特田栏钟 发表于 2007-11-25 18:19:00

<p>民族无小事,有事请找民委:</p><p>(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a href="http://www.seac.gov.cn/gjmw/index.htm"><font color="#000000">http://www.seac.gov.cn/gjmw/index.htm</font></a><a href="http://www.rauz.net/bbs/post.asp?action=new&amp;boardid=24"></a></p><p>(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 size="2">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 1号</font></p><p><font size="2">&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电话:0771-5868325&nbsp;&nbsp; 0771-5867063</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5 18:31:53编辑过]

KUZNONGZ 发表于 2007-11-25 19:51:00

KUZNONGZ 发表于 2007-11-25 19:55:00

<p>还是政府不作为问题,而这不作为的问题首要的就官员,既然是官员那当然是先问领导有没有作为!</p><p>现在,要是自治区政府下个命令下个文件搞好政策,领导说句话,下级政府官员谁敢不做?!</p>

力量我的精神 发表于 2007-11-25 21:24:00

<p>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我们寻求正义的路途和中国文化在这里出现了冲突。</p><p></p>

山之凤 发表于 2007-11-25 23:49:00

<p>标题改不改无所谓了,人家一看贝侬的回贴都知道原标题了。</p><p>我知道家园的规定,但这个词也并没针对具体的人,而且我的理解是这个词只不过是象网友所说的是个形容词罢了。想到这些新闻媒体就觉得寒心,这个新闻制度不骂点他们自己也觉得不太舒服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5 23:49:46编辑过]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07-11-26 08:44:00

新闻媒体的朋友已经写了报道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发出去。

度莫 发表于 2007-11-26 10:4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粤西土著</i>在2007-11-26 8:44:00的发言:</b><br/>新闻媒体的朋友已经写了报道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发出去。</div><p></p>中国特色!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7-11-26 13:47: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粤西土著</i>在2007-11-26 8:44:00的发言:</b><br/>新闻媒体的朋友已经写了报道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发出去。</div><p></p>可悲!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7-11-26 14:49:00

为了更多的贝侬关注,我很想把这个帖子设置为精华帖子,但帖子标题这样就很难设置了,希望楼主贝侬能够再次考虑我的建议。

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7-11-26 21:1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越色僚人</i>在2007-11-26 14:49:00的发言:</b><br/>为了更多的贝侬关注,我很想把这个帖子设置为精华帖子,但帖子标题这样就很难设置了,希望楼主贝侬能够再次考虑我的建议。</div><p>有精申耶!!那就改啊,哈。</p>

发表于 2007-11-26 21:47: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KUZNONGZ</i>在2007-11-25 19:55:00的发言:</b><br/><p>还是政府不作为问题,而这不作为的问题首要的就官员,既然是官员那当然是先问主席有没有作为!</p><p>现在,要是自治区政府下个命令下个文件搞好政策,主席说句话,下级政府官员谁敢不做?!</p></div><p>主席上面还有人呢!</p>

好好瑟 发表于 2007-11-26 23:50: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路</i>在2007-11-26 21:47:00的发言:</b><br/><p>主席上面还有人呢!</p></div><p>haha ~~对~~这句话讲得很对!!中国头上都还有美国呢??美国发一句话中国才屁都不敢放一个呢!!!我们大家要想着加入美国国籍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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