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莫 发表于 2007-10-25 08:17:00
<strong><font size="4">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你在诋毁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的丑恶嘴脸暴露给了大家。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我想这样的道理大家还是懂得的。</font></strong>Garfield 发表于 2007-10-25 12:16:00
炒作!炒作!发帖者想要的效果达到了!阿d 发表于 2007-11-5 12:54:00
<p>回复21楼:"丑恶"?哈哈!!!丑恶不丑恶,这是个问题.也不是你一人说我丑恶了别人就都也那样认为.你错了,大家有脑的.动不动气急败坏则不仅仅是丑恶了,而且非常的......(对不住,请各位参看本人前面留言.)本人对骂战不在行,也毫无兴趣.经不住作者再三劝说来回复此帖,没想还挺闹的.看过本人留言的朋友相信能够看出来,对广西歌坛现状的一些忧虑不过是说说而已,并非"大骂".在看看你的用语,全是贬义词.说和骂,用词和语气是完全不同,你都分不清?怪不得把自己骂别人当成是提意见,把别人的正面意见当成骂,这样理解都行?呵呵.看看你自己的用语吧,全是火药味,我的文字里可没有.关于标点符号的意见我觉得有一定道理.谢谢,但是你的骂人劲本人可不敢恭维.所以啊,我的立场和看法保持不变.你谁啊?当然,"世人皆好为人之师",可以理解.呵呵.888888888888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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