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连山 发表于 2006-5-18 13:11: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萧萧瑟瑟</I>在2006-5-18 12:54:27的发言:</B><BR>连山,你自己可以编辑删除的呀。</DIV>
<p>是吗,我没干过呀?咋整呀?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5-18 13:44:00

帖子的最顶端不是有发表话题、发起交易、发起投票、回复帖子吗?点击“回复帖子”就可以进入编辑了。我知道你一定没有发表过主题,所以不知道有这个功能。

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06-5-18 20:38: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黄连山</I>在2006-5-18 12:48:52的发言:</B><BR>尊敬的版主或站长或管理员,请帮忙把我留在17楼的电话号码删除,因为已经没有用了。</DIV>
<P>
<P>我代劳了,呵呵</P>
<P>你自己确实可以编辑,在帖子右下角有“编辑”字样,不是违规用户可以自己编辑的。</P>

黄连山 发表于 2006-5-19 12:20:00

<P>不好意思,让总版主代劳,谢谢!</P>
<P>偶一开始按着22楼指示做的,就是不得其果,萧萧不是在误导我吧.</P>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5-19 12:56:00

对不起,连山我搞错了!记性不好,不好意思!对!斑竹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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