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树 发表于 2006-4-19 12:59:00

取消“小骆(勒修)”网友发言权限的通知

<P>★管理员通知:经查,“小骆”“勒修”“骆小”等ID均为同一个人注册。 因其屡屡违规的态度涉嫌蓄意破坏本论坛正常发展,根据<B>《</B><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2838&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ff><B>[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B></FONT></A><B>》,</B>取消其发言权限,暂时封锁其IP限制其一定时期内的登陆,特此通告。
<HR>
●网友 <FONT face=Verdana><STRONG>小骆</STRONG> </FONT>注册资料 <BR>注册时间:<STRONG>2006-3-28 18:30:09</STRONG><BR>被取消发言权限前最后来访IP:<a href="http://www.rauz.net/bbs/admin/lockIP.asp?userip=222.84.199.174"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222.84.199.***</FONT></A>
<HR>
<STRONG>相关帖子</STRONG>:
<p>
<P><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18612&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STRONG>取消“勒修”网友发言权限的通知</STRONG></FONT></A> </P>
<P> </P>
<DIV class=listtitle><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19019&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STRONG>[执行]暂时锁定“小骆”网友登录和发言权限的通知</STRONG></FONT></A> </DIV>

红棉树 发表于 2006-4-19 17:00:00

刚才“小骆”网友又以“骆小”的名字在用别的线路和IP的情况下登录本论坛,声称不会改变他的一向作风和发帖方式,这是一种公然的挑衅方式。本管理员决定坚决按照<STRONG>《</STRONG><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2838&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ff><STRONG>[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STRONG></FONT></A><STRONG>》</STRONG>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发言权限,并锁定此人的在这段时间的内所注册的任何马甲。

gs560 发表于 2006-4-19 22:28:00

支持坛主!!!!

浩子 发表于 2006-4-19 22:55:00

早该这样了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6-4-20 01:52:00

很简单,家园的管理层绝对不会迁就某个网友“执着”的偏好而影响论坛的生存和发展。

上林后花园 发表于 2006-4-20 21:56:00

<P>1、并不能仅凭同一IP就断定两个马甲就是同一个人,因为极有可能两个人是在同一个局域网内。从勒修和小骆两个马甲帖子里的用词及语气来看,小骆比勒修稚嫩(难怪被称为“小P孩”),不应该是同一个人。</P>
<P>请仔细看这个帖子:<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请求斑竹把最后一张俩人合照删掉,快啊!</FONT></A><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 target="_blank"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A> </P>
<P>连自己的帖子都不会编辑修改的人,显然是个新手。</P>
<P>2、仅仅由于某一网友发了个违规的帖子,就会“威胁本论坛生存发展”、“破坏本论坛正常发展”、“给本论坛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们论坛的承受能力是不是真的如此差?如此不堪一击?</P>
<P>3、个人认为,封IP这种制度欠妥,在其它网站好象没有听说有这种管理制度的,这似乎类似于“株连九族”的封建遗风。因为同一局域网内只要有一人违规被封IP,其他人也就跟着受到株连。在学校里面,多台机同一局域网的现象很普遍,多人用同一台机子的也很普遍。</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0 22:07:34编辑过]

上林后花园 发表于 2006-4-24 09:07:00

<STRONG>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骆</I>在2006-4-19 0:19:06的发言:</B><BR><BR>
<P>我就是我,勒修被封了以后他一直没有再申请号码,但是他经常上家园浏览,帖子也是我转的!只是我们经常共用一个电脑!这样也不行吗?你这个兄弟怎么这么讲话呢?哈。。</P></DIV>
<P><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40&amp;ID=19005&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40&amp;ID=19005&amp;page=1</A></P>
<P>所以捏,我当初的判断还是正确滴。</STRONG></P>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4-26 22:20:00

上林老弟就算你是怎么正确滴,管理员的裁决也是不会更改滴。鄙人现在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被封号,这里的规则我还是不大懂,我好害怕!

上林后花园 发表于 2006-4-26 23:08: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萧萧瑟瑟</I>在2006-4-26 22:20:09的发言:</B><br>  上林老弟就算你是怎么正确滴,管理员的裁决也是不会更改滴。鄙人现在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被封号,这里的规则我还是不大懂,我好害怕!</DIV>
<P>如果你在这里被封IP了,请到我们<a href="http://www.shanglin.net/bbs/index.asp" target="_blank" >上林论坛</A>去吧,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封IP的,最多封ID。 <br>
<P><a href="http://www.shanglin.net/bbs/index.htm" target="_blank" >http://www.shanglin.net/bbs/index.htm</A>  <br>
<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7 7:51:19编辑过]

独幕昂养昂秧 发表于 2006-4-26 23:28:00

不懂就看规则,规则应该看得懂吧。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4-26 23:33:00

谢谢了,“捞洋”!我已在你那注册了,网名还是这个。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4-26 23:45: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幕昂养昂秧</I>在2006-4-26 23:28:29的发言:</B><BR>不懂就看规则,规则应该看得懂吧。</DIV>
<p>  问题是别的论坛都很宽松,不象这里紧巴巴的,稍不留神就被打入冷宫!

上林后花园 发表于 2006-4-26 23:45:00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萧萧瑟瑟 发表于 2006-4-26 23:54:00

同志们辛苦了!上林站长辛苦了!

上林后花园 发表于 2006-4-27 00:02:00

谁是站长啊。。。

好好 发表于 2006-4-30 23:50:00

<P>当然是你了~~站长</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6-5-1 01:54: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上林后花园</I>在2006-4-20 21:56:31的发言:</B><br>
<P>1、并不能仅凭同一IP就断定两个马甲就是同一个人,因为极有可能两个人是在同一个局域网内。从勒修和小骆两个马甲帖子里的用词及语气来看,小骆比勒修稚嫩(难怪被称为“小P孩”),不应该是同一个人。</P>
<P>请仔细看这个帖子:<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请求斑竹把最后一张俩人合照删掉,快啊!</FONT></A><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 target="_blank"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3&amp;ID=18682&amp;page=2</A> </P>
<P>连自己的帖子都不会编辑修改的人,显然是个新手。</P>
<P>2、仅仅由于某一网友发了个违规的帖子,就会“威胁本论坛生存发展”、“破坏本论坛正常发展”、“给本论坛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们论坛的承受能力是不是真的如此差?如此不堪一击?</P>
<P>3、个人认为,封IP这种制度欠妥,在其它网站好象没有听说有这种管理制度的,这似乎类似于“株连九族”的封建遗风。因为同一局域网内只要有一人违规被封IP,其他人也就跟着受到株连。在学校里面,多台机同一局域网的现象很普遍,多人用同一台机子的也很普遍。</P><br></DIV>
<P>
<P>从长期的观察和IP的检查来看,我们这个管理集体有理由相信“勒修”和“小骆”是同一个人。语气可以变,但是某种发言偏好是变不了的,尤其是对待违规的态度可以说明一切。</P>
<P>“连自己的帖子都不会编辑修改的人,显然是个新手”,这话显然是不太了解僚人家园的违规处罚机制,“小骆”之所以“不会编辑修改”自己的帖子,不是因为他不会修改,而是他一早就因为发言违规而被列入“违规用户”,而违规用户在本论坛是没有编辑自己帖子的权限的,以防他自己去编辑去掉加在他违规帖子上的违规记录和警告记号。</P>
<P>是的,仅仅是由于某个网友的不负责任的发帖,而导致本论坛生存发展的危机,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而是太多次了,上林后花园贝侬不要太天真,在中国网络世界里,只要受到某些部门的“关注”,任何论坛的承受能力真的都很差。我相信你也会珍惜僚人家园给僚人贝侬提供的心灵归宿,不要象某些网友一样毫不珍惜这里的发言环境。</P>
<P>封IP是一种惩戒的制度,是专门用在那些改不了违规习惯的网友身上的。至于“株连九族”的说法,也是没有办法的。不过封锁IP只是一段时间内,管理员会不定期解除IP的封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 1:57:11编辑过]

山谷散人 发表于 2006-5-1 10:58:00

我同意红棉管理员的做法!

wenliqan 发表于 2006-5-1 12:02:00

当然在中国的环境中,民族问题还是比较敏感的,所以站长为了整个家园的未来小心行事也是有他的理由的,就算我被封,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仍然是家园的一份子,永远支持家园。

好好 发表于 2006-5-1 18:34:00

好好!!有这样的总斑竹这样的歪曲事实,想不服都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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