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人 发表于 2006-3-11 10:33:00

网友 好风当吟 违规记录表

<STRONG>好风当吟</STRONG>
<P>◆违规①记录: <BR>1、网址:</A><BR>2、网址:<BR>3、网址:<BR>4、网址:<BR>5、网址:<BR>●违规②记录<BR>1、网址:<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amp;id=18276&amp;star=1#18276" target="_blank"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amp;id=18276&amp;star=1#18276</A></A><BR>2、网址:</A><BR>3、网址:</A><BR>4、网址:</A><BR>5、网址:</A><BR>6、网址:</A><BR>7、网址:</A><BR>8、网址:<BR>****************************************************************<BR>注:<BR>违反补充规定①的上限是5项<BR>违反补充规定②的上限8项<BR>两者加起来如果达到6项,也算达到了上限<BR>达到上限者则被取消发言权限,并由坛主另起新帖进行通告公布其ID</P>

季人 发表于 2006-3-11 10:37:00

<P>“好风当吟”网友(与“好风长吟”网友为同一人)多次违反本论坛规定,明知故犯,不思改正,建议从严处理。</P>
<P>现暂时锁定其登录及发言权限。请管理员审核。</P>

红棉树 发表于 2006-3-11 15:19:00

<P>已经审核处理。请参考:<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18294&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取消“好风当吟(好风长吟)”网友发言权限的通知</FONT></A> </P>

楚狂人 发表于 2006-3-11 17:37:00

<P>第一、僚家并没有说一个id被关闭以后,不能够再申请其他id,也没有规定上一个id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另外的id!事实上,如果存在这种规定,是极其不合理!</P>
<P>第二、一开始我就承认好风长吟和好风当吟都是一个人;</P>
<P>第三,此次违规行为是因为《日本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一文,该文我认为比较中肯!而且壮族也是中国人,应该明白作为一个中国人对日本能够抱有怎样的感情。</P>
<P>谢谢</P>
<P>好风当吟</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1 17:40:55编辑过]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6-3-12 04:26:00

<P>本论坛并没有规定说一个id被取消发言权限之后,就不能够再申请其他id,更没有规定一个id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其他id,但是,僚人家园对那些蓄意违规的行为是严厉的,你既然已经被取消了一个id的发言权限,又要启动另外一个id来故意违规,这已经涉嫌故意破坏本论坛的秩序,根据《<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2838&amp;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FONT></A> 》,是要被取消发言权限甚至封锁ip的。</P>

楚狂人 发表于 2006-3-18 02:00:00

<P>《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朝鲜民族》一文的处理我无异议。而好风当吟被封是因为《日本是一个怎样的民族》,这篇文章如何违规?我认为这个问题值得商榷.而且你们也应该看到,已经有网友对这种处理提出异议。</P>
<P>首先,你们壮族也是中国人,应该理解中国人对日本人的情绪;</P>
<P>其次,这篇文章在网上是获得广泛好评的,写得比较中肯,与国家法律并无违背之处,如果你们僚家的管理和网间惯例不一样,那我就无话可说了。</P>
<P>按照你们的标准,本多尼克的《菊与刀》这样的东西(与我文章论点一致),在你们这里也是违规了。可该书即便在日本也广受好评,你们是不是有些妄作小人了?</P>
<P>另外,我发现你们似乎对那些在华韩人格外偏袒,那个莫奈恩多次挑拨民族矛盾,煽动对政府的不满(该问题我已经反映过)。而莫奈恩其人现在对我的指责不敢有丝毫的反驳,可对此你们不闻不问,我分析日本民族个性的一片帖子却被盯住不放。</P>
<P>很遗憾,看来你们是在拼命地把我们往对立面推。如果即便是我这样的汉人也能被培养出对立情绪,恐怕未必是件好事。</P>

季人 发表于 2006-3-18 17:43:00

<P>看来你对“僚人家园”的管理规定还是不够了解,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P>
<P>“僚人家园”并不禁止发表符合国家法规的观点,但对表达观点的方式做出具体规定,以保护个人和群体的人格、尊严等不受侵犯。</P>

楚狂人 发表于 2006-3-18 20:54:00

<P>表达方式如何能够明确的界定吗?楼上,你们似乎更在意保护我们敌对者的人格和尊严。你又怎么解释执行管理条例双重标准的问题呢?</P>
<P>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正。作为中国人就应当站在中国的立场上维护中国的利益,而不是去关心是否公平的对待了自己的对手。这是这个世界通行的法则。</P>
<P>如果你们不当自己是中国人看,我就无话可说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8 20:57:12编辑过]

勒修 发表于 2006-3-18 23:28:00

<P>&lt;作为中国人就应当站在中国的立场上维护中国的利益&gt;</P>
<P>楚狂人这句讲得最好!!</P>
<P>我也有点自己的感想,"我们中国人以前落井下石的事情做的太多了.现在是刚刚有点树立起自己尊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都很难找到同一个声音.</P>
<P>    壮族这个民族在上个世纪还是本世纪无论是在经济上,文化领域上都处于劣势,但是他们不去好好的学习别人先进文明的东西,反而把中国人以前的陋习接受得发挥得淋漓尽致..</P>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6-3-19 10:33:00

<P>支持严处!</P>
<P><FONT color=#f73809>“ 壮族这个民族在上个世纪还是本世纪无论是在经济上,文化领域上都处于劣势,但是他们不去好好的学习别人先进文明的东西,反而把中国人以前的陋习接受得发挥得淋漓尽致……”</FONT></P>
<P><FONT color=#f73809></FONT></P>
<P>这位兄弟想让我们学习什么先进文化?不会是学习被论坛严处的“好风”先生的先进文化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9 10:39:29编辑过]

勒修 发表于 2006-3-26 02:26:00

<P>你是论坛总版主哎。。要我教你吗??</P>
<P>好!毛主席语录你应该再去学习一遍。。!!</P>

小骆 发表于 2006-3-28 23:17:00

勒修讲得对...他们是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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