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5-11-4 14:46:00
我没有这方面的认知的,所以你得认真看清楚咯.北姑 发表于 2005-11-4 14:53:00
不要緊耶,若果留意到的話,可以順道告之,若果看不到或忘記了的話,就算了耶。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5-11-4 15:04:00
那基本就是算了的.北姑 发表于 2005-11-4 15:12:00
沒有所謂耶,日後若果看到而又想起的話,可以告知耶,我不會說得很死的耶。想家的人 发表于 2005-11-4 15:21:00
我也不会说得很死.那主要就拜托你咯.北姑 发表于 2005-11-4 15:39:00
我會不時提醒的耶,不過主要還是看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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