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yingj 发表于 2005-7-6 22:28:00

[讨论] 自治区的主席职位汉族人是否能代替?

广西传达贯彻温家宝重要指示 部署灾后重建工作
2005年7月6日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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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 受自治区主席陆兵委托,7月5日上午,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7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我区灾情、慰问灾区群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抗洪救灾工作及救灾资金筹措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我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今年6月18日至22日,我区出现了持续性暴雨天气过程,导致山洪暴发,桂江、柳江、黔江、浔江、西江等江河洪水暴涨,暴雨中心的桂中、桂东北地区和沿江各县(市)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29日,这次洪涝灾害共造成全区69个县(市、区)771.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94.5万人,死亡63人,失踪23人,倒塌房屋17.4万间,水利、交通等设施损毁严重。这次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69亿元。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区的抗洪救灾工作高度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曾庆红副主席作了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先后率领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到我区考察和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对我区的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抗洪抢险、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会议认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抗击此次洪灾中做了大量工作,深入灾区第一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洪灾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使抗洪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将当前的救灾工作重点转向灾后群众生活安置、灾后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方面上来,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今后的防汛救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发扬抗洪救灾的奋勇拼搏精神,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要坚持防汛24小时值班和不间断通信联络制度,加强气象、水文的预测预报工作;要进一步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汛工作。二是要扎实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保证灾区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房住、有病得到医治。

    国家补助给我区的救灾资金和各有关部门的资金,要立即下拨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成工作组,下到灾区指导救灾工作。三是要迅速掀起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的高潮。切实抓好农业抢种、改种、补种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要保证晚稻种子的供应,防止哄抬种子价格,杜绝假种坑农现象。

    灾区受灾工作企业要尽快恢复生产,做到农业损失工业补。四是要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水毁房屋重建的规划,重建房屋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低洼处和易发生内涝的地方。要尽快拿出支持灾民重建房屋的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五是要调动各方力量,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调整预算,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救灾和灾后重建,要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要争取中央给我区更多的支持。六是要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动下一步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 1 )  自治区的主席职位汉人是否能代替?
       (  2 )  陆兵是否有权力将自治区人民主席的权力委托给任何一人代替?
       ( 3 )   由于壮民族的自治权力受他族抢夺,由此引发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冲突由谁负责?
       ( 4)    用求灾款来谋夺他族政权和利益的人也不是什么好心的人!

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05-7-7 00:30:00

<P>陆兵到昆明参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峰会去了,请看相关报道:<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9&amp;id=13584" target="_blank"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9&amp;id=13584</A> 。</P>
<P>郭声琨是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主席陆兵外出的时候当然是由他代理,这在法理上没什么问题。</P>

WAXA弎號 发表于 2005-7-7 08:34:00

<P>哦</P>

AAAAAyingj 发表于 2005-7-7 09:36:00

<P>      <FONT color=#0909f7> 郭声琨是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主席陆兵外出的时候当然是由他代理,这在法理上没什么问题。</FONT></P>
<P><FONT color=#0909f7></FONT> </P>
<P><FONT color=#0909f7>       </FONT><FONT color=#000000>是有很大问题的!  为什么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要规定自治区的主席一定要本自治民族的人来当,那就是说给这个民族有自己当家做主,自己管理本民族的权利!自治区主席就是该族的头领,领导该民族的一切事务!副主席就是由主席提名并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其职责是协助主席工作,并对主席负责! 郭明显不是有主席提名的助手,但也不能排除他暗从高层买来!虽明里是高层派来的!这明显是违法的!郭是汉族人,代替壮族人领导壮族人,只能使受到水灾难的壮族再受到权力灾难!壮族人失去了主权,面对灾难更是失去了精神支柱!壮族人那是难上加难啊! </FONT></P>

越僚 发表于 2005-7-7 09:51:00

<P>主席都没有实权,还争什么副主席,呵呵。我们国家很多领域是靠潜规则运行的,大家都明白,但都上不得台面。</P>
<P>从台面来说,我觉得第一副主席是汉族是不合适的,或者普选,谁会拉票就选谁。</P>

mak-yid 发表于 2005-7-7 11:42: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越僚</I>在2005-7-7 9:51:54的发言:</B><BR>
<P>主席都没有实权,还争什么副主席,呵呵。我们国家很多领域是靠潜规则运行的,大家都明白,但都上不得台面。</P>
<P>从台面来说,我觉得第一副主席是汉族是不合适的,或者普选,谁会拉票就选谁。</P></DIV>
<br>副主席、副书记好多是来广西锻炼的,本地提拔的似乎很少。

季人 发表于 2005-7-7 12:19: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AAAAyingj</I>在2005-7-7 9:36:47的发言:</B><BR>        <BR>
<P>      <FONT color=#0909f7> 郭声琨是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主席陆兵外出的时候当然是由他代理,这在法理上没什么问题。</FONT></P>
<P><FONT color=#0909f7></FONT></P>
<P><FONT color=#0909f7>       </FONT><FONT color=#000000>是有很大问题的!  为什么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要规定自治区的主席一定要本自治民族的人来当,那就是说给这个民族有自己当家做主,自己管理本民族的权利!自治区主席就是该族的头领,领导该民族的一切事务!副主席就是由主席提名并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其职责是协助主席工作,并对主席负责! 郭明显不是有主席提名的助手,但也不能排除他暗从高层买来!虽明里是高层派来的!这明显是违法的!郭是汉族人,代替壮族人领导壮族人,只能使受到水灾难的壮族再受到权力灾难!壮族人失去了主权,面对灾难更是失去了精神支柱!壮族人那是难上加难啊! </FONT></P></DIV>
<P>
<P>不要把什么问题都和民族问题联系起来。政府官员领导抗洪救灾时,不会因为受灾群众是哪个民族就区别对待,负责指挥的政府官员是哪个民族的也不会影响救灾工作。</P>

AAAAAyingj 发表于 2005-7-7 14:42:00

地球人 发表于 2005-7-7 15:44:00

是汉族人学日本人在壮地搞[ 七-七 ] 事变吗?

AAAAAyingj 发表于 2005-7-8 10:22:00

<P>    <FONT color=#3809f7>  副主席、副书记好多是来广西锻炼的,本地提拔的似乎很少。</FONT></P>
<P>      把广西政局当成干部挂职段练的地方,那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严重的不尊重!这项制度也是容易造成腐败的生存地!</P>
<P>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挂职干部一但犯了错,他就有了无心之过的推托!一免了之 !对其所做的事一概不负责任!倒霉的是那些受错误领导过的干部,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壮地很多愚蠢的少数民族干部就这样被这些挂职段练干部所误导和愚弄 !有了挂职制度,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每一职位,汉族人都可派人来当!正经一点的是锻练干部队伍,随便一下就变成买官卖官的渠道!</P>
<P>   </P>

僚人男 发表于 2005-7-12 20:50:00

<P>可以啊?爲什麽不可以? 如果只要他/她認同這片土地,熱愛這片土地,願意為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鄉親父老打拼謀幸福, 我們又何必分僚人非僚人?</P>

民族融合 发表于 2005-7-13 18:25: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ak-yid</I>在2005-7-7 11:42:07的发言:</B><BR><BR><BR>副主席、副书记好多是来广西锻炼的,本地提拔的似乎很少。</DIV>
<br>这点太不好了!!!!!!!!

AAAAAyingj 发表于 2005-7-21 22:39:00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eeeeee">  </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eeeeee"> 可以啊?爲什麽不可以? 如果只要他/她認同這片土地,熱愛這片土地,願意為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鄉親父老打拼謀幸福, 我們又何必分僚人非僚人?</FONT></P>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eeeeee"> <FONT color=#0909f7> </FONT></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color=#0909f7>把你的头割下来,换上牛头马面,你原意吗?你若原意,我还养着你,每天还带你去到处玩呢!</FONT></P>

僚人男 发表于 2005-7-22 20:27:00

<P>呵呵, 选能人治僚土 =" <FONT color=#0909f7>把你的头割下来" ???????!!!!</FONT></P>

wenliqan 发表于 2005-7-23 20:17: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僚人男</I>在2005-7-22 20:27:17的发言:</B><BR>
<P>呵呵, 选能人治僚土 =" <FONT color=#0909f7>把你的头割下来" ???????!!!!</FONT></P><BR></DIV>
<br>差不多,到时他更加不会理会壮人的文化了,可能会执行汉化运动。至少暗中会做这样事。

依俺 发表于 2005-7-24 00:01:00

不能这样说话.我们不是一个国家的吗?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文化,属于自己的,别人学不会,拿不走.这个文化必须是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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