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散人 发表于 2005-6-5 02:47:00

[讨论]我的管理办法.

对歌台,发贴自然就应该是山歌,壮文汉文均可.
<P>从2005年6月6日0点起,凡是在本版发贴不为山歌者,一律删除!</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5-6-5 02:56:00

我的看法是,只要不是违禁话题,不应该删帖而是移动到符合主题的版块。还有,规章制度的讨论要截止到本月的25号,之后将规定出新的规章制度,而在那之前只能按照以往的规章制度行事。

山谷散人 发表于 2005-6-5 14:23:00

<P>我特别不高兴的是:跟贴的不是山歌.你不会山歌,你可以不回,但回贴必须是山歌.</P>
<P>不能说别的!</P>

莹丽 发表于 2005-6-6 09:27:00

<P>山歌贴的回贴如果太多与山歌无关,是会影响对山歌、看山歌的兴趣。</P>
<P>山歌台里面有些山歌对得很好,看了也想发表发表意见,碍于自己不会山歌,所以只看不说。但是,如果禁止非山歌的跟贴,这也不大好。散人啊,光准看不准说,这是很难受的,就像在舞台下看表演,看到精彩的,不让人鼓掌、不让人喝彩,那多没劲啊?我觉得凡是非山歌的贴,尽量少回就是了,不要禁止别人发言。</P>

南粤孤客 发表于 2005-6-6 21:48:00

莹妹妹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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