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断想
土司制度始于宋代,是唐代羁縻制度的延续和发展。封建王朝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采取“以夷治夷”、“以蛮治蛮”政策,利用当地酋长并以其势力管辖所及的区域,分别授予官职,准其子孙相继承袭。这种封建领主制同奴录制比较,是历史的一个进步。它与当时的生产发展水平还有某些适应之处。到了明、清时期,由于封建地主经济促使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落后的土司制度在漫长的历史阶段中“改土归流”,被流官制度所代替。位于广西中部的忻城县,于唐代贞观初年建置,为羁縻芝州治。宋代庆历三年(1043年),以羁縻芝州、归思州、纡州合并置忻城县,实行流官制度。到了元代,又实行土官制度。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实行流官制度。二年(1369年),又实行土官制度。三年(1370年),又实行流官制度。由于种种的历史原因,正统五年(1440年),朝廷授予莫敬诚为土知县协理县事,并获世袭,忻城形成流土合治局面。流土合治权不相统,土官掌实权,流官握空印。弘治九年(1496年),孝宗皇帝准奏:“裁革广西庆远府(忻城)流官知县一员,止留土官知县掌印管事。”从此,莫敬诚之孙莫鲁独掌忻城县事,忻城亦降为土县。莫氏袭任土官,直到清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土官莫绳武“因案去职”,“原领纸号缴销”,历经411年,如果从莫敬诚算起,历经467年。
忻城土县莫氏袭官时间如此之长,为壮族史、中国史所罕见。其间,沿袭问题、土地制度问题、赋税问题、教育文化问题、军事问题、司法问题等,所反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社会意识形态而称之为文化的现象和内涵,为人们提供了十分丰富和宝贵的材料。
笔者对忻城土司文化情有独钟,虽然暂时没有什么研究建树,但也并非只停留在清谈之上。下面,仅就在参与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过程中,遇到有关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粗浅看法,以期有关的专家学者及读者赐教。
一、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指导思想
早就有人说过:要研究壮族的历史,一定要研究壮族土司制度的历史;要研究壮族土司制度的历史,一定要研究忻城莫土司的历史。这些话反映了壮族史、土司制度、莫土司史之间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说明莫土司史在壮族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解放初期,莫土司衙署暂作县政府机关驻地。后来筹建办公用房时,有人主张推倒土司衙署所有古建筑,在原地重建新房。时第一任县长樊茂春力排众议,认为“前人之功不可毁”,便另择地址,在人迹罕至的对门岭(即今县委、县政府机关驻地)建房,使具有400余年建筑历史的土司衙署得以保存下来。被世人誉为“壮乡故宫”的莫土司衙署,1963年,被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定为广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声震指示:“建议民委与文化厅(文物处)联合抓土司文物征集,利用忻城县土司衙门建成广西土司博物馆、土司研究中心。”有关部门正在努力落实这一指示精神。1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袁凤兰在考察忻城旅游业时提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旅游工作,把旅游业作为一个经济增长点来抓,特别是要发掘本地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忻城的旅游优势是莫土司衙署,旅游开发要围绕莫土司衙署来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要将忻城莫土司衙署列入广西旅游线路,列为旅游重点培育县。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李兆焯(现已辞去主席职务,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到忻城莫土司衙署视察和指导工作。2002年,忻城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自治区党委提出“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以农业富民、工业富县、财政强县、旅游活县、科技兴县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提出继续实施和完善包括“做好旅游开发文章,努力实现旅游活县目标”在内的“十篇文章”。今年3月,来宾市第一次文代会上,提出“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确立来宾市文学艺术发展的方向”,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探索,逐步形成以弘扬麒麟文化为核心,以显示来宾市文化底蕴为主题,包括忻城土司文化在内的五种文化的发展方向。综上所述,各级领导及文化团体十分重视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工作。显而易见,从中不难体会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
诚然,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有其自身固有的内客、特点和规律,但是,无论如何都要担当起“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历史重任,并以此作为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作用于经济基础。在文化工作中,当今流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模式。现在,包括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在内的文化工作已经有了相当好的环境和条件,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必须抓住大好时机,努力把研究工作搞上去,不断登上新的发展的平台,以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作为忻城土司文化的历史见证的莫土司衙署,是莫氏袭官中“一代天骄”莫镇威于明代万历十年(1582年)兴建,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主体建筑由大门、正堂、二堂、三堂、后苑、东花厅、西花厅、长廊构成。另有东西厢房、大门前照壁、东西跨街辕门。经历任土官的不断扩建,衙署东侧有祠堂、西侧有官邸、大夫第(私邸)等,形成了占地3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群的格局。其建筑均为砖木结构,具有中国古典宫廷建筑的特点,气势恢宏,格调典雅,古色古香,特别是那深幽的殿堂,精致的屋脊翘角,镂空花窗,浮雕图案,更具浓郁的民族特色。衙署座南面北,背倚山美石奇林秀的翠屏山,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浑然一体,蔚为大观。这座象征权力和富有的莫土司衙署,曾饱经霜雪,历尽沧桑,几经兵燹,景况凄凉。1963年,自治区拨专款予以全面维修,才使之再现当年风采。可是,“史无前例”的“文革”中,却又在劫难逃,“红卫兵”将其作为“封、资、修”来砸,使之伤痕累累,惨不忍睹,惨不忍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忻城县政府十分重视对土司衙署的保护和维修,自治区文化厅更是倍加重视。忻城有识之士蓝承恩主动要求辞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于1987年获准到土司衙署去当“土官”(土司博物馆馆长)。在任期间,他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多方筹集经费,苦战八年,完成自己拟定的维修和重建计划,使整个土司建筑更加光彩夺目。与此同时,他在收集发掘土司文物方面亦狠下功夫,使馆藏文物不断丰富,计有文物近千件,其中二级文物16件,三级文物25件。蓝承恩率先撰写并发表于《中央民族学院学报》的《忻城莫氏土司五百年》的学术论文,可以说是研究忻城土司文化的一朵绚烂多彩的报春花。在蓝文之后又有杨联奋撰写《莫氏土司凭什么长期统治忻城》一文发表于《广西文物》上。
1988年8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顾问、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声震倡导以及广西民委和忻城县委、县政府支持下,由广西民族研究所、广西民族研究学会和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联合主办的首届土司制度学术讨论会,在忻城县召开。与会的有来自北京、四川、贵州、云南、湖北、广东等地的专家、学者以及广西有关各地的研究人员共67人,向会议提交的论文达31篇。广西师范大学粟冠昌教授(壮族)、云南民族学院龚荫副教授等,分别就广西土司制度的起源、土司制度的作用与流弊等问题,向大会作了专题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的欢迎。忻城土司文化研究亦以这次学术讨论会为契机,得以推波助澜,不断向前发展。
1990年,我市老作家覃桂清根据《重新续修莫氏族谱》及一些书本上的线索,深入民间采访,记录有关材料,编写《广西忻城土司史话》,并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为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提供了不少资料。
忻城县政协文史委员会于1991年编辑的《忻城文史资料》(土司专辑),除转载蓝承恩、杨联奋的论文外,还载有莫树雄撰写的《忻城土县建置始末与莫氏土官世袭概况》、《土县的里堡与圩市》、《忻城土兵布防及其历次征战简况》,韦立安撰写的《土县田赋》、《会党在忻城武装斗争纪略》、《莫氏土官的婚姻》、《忻城莫氏历任土官生平》,张咸乾、韦炳猷合撰的《土司统治下的忻城教育》,张咸乾撰写的《忻城土县的田地》,蓝承恩撰写的《土司衙门复修纪实》,梁相成撰写的《土司衙门与莫氏祠堂简介》。并载有有关资料的辑录。1996年编辑的《忻城文史资料》中,载有王鉴林撰写的《宗教文化漫及忻城的史迹》,韦业猷撰写的《思练八景今昔》。1997年编辑的《忻城文史资料》中,载有王鉴林撰写的《忻城县史考略》,韦立安撰写的《忻城土县莫氏历代土官历史功过》,韦业猷撰写的《忻城莫氏土司刍议》,张咸乾撰写的《忻城莫氏土司先祖考》。
1997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忻城县志》中,载有陈嘉宗编写的《第十七篇·土司》。
1999年,柳州地区行署教育局编纂、黄汝迪撰稿的《柳州地区教育志》中,载有《忻城土司教育》一章。
2000年,莫汉中主编、黄汝迪(副主编)负责大部分编写任务而内部印刷《忻城莫氏土司官族诗文选注》一书。
2001年,黄雪梅、黄汝迪合撰的《壮族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广西忻城土司官族诗人莫震诗歌赏析》,在《柳州师专学报》上发表。
2002年,黄雪梅撰写的《裁流复土与莫氏袭官——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一》、《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二》,均载于《柳州师专学报》上。
2003年,黄雪梅撰写的《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三》在《柳州师专学报》上发表。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文化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为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提供宽松的环境和良好的条件,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正如旭日升天,方兴未艾。
三、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问题与对策
忻城土司的历史,浓缩了我国西南土司制度形成、发展和衰亡的过程。莫土司衙署是忻城土司形成、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旅游的价值,是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重要基地。就忻城土司文化研究而言,人们利用莫土司衙署留下的资料和线索,曾经作过有组织的、自觉的或自发的努力,或积极采集发掘土司文物,或进行艰苦细致的“田野调查”而获得第一手材料,分别在广西壮族研究、广西土官制度研究、广西壮族文学史研究方面结合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写出一批有相当水平的专著和学术论文,显示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丰硕成果。近二十年来,电影、电视工作者利用莫土司衙署,拍摄《流亡大学》、《石达开》、《合浦珠还》、《一代廉吏于成龙》等10余部影视作品,对忻城土司文化作了有声有色有形的宣传,扩大了忻城的知名度。日本、泰国、越南等国及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纷至沓来,对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发生了良好的影响。
来宾市第一次文代会上,新当选的市文联主席张庆琨所作的《与时俱进,团结奋斗,为繁荣新世纪社会主义文艺贡献力量》报告指出:“土司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目前还有许多空白点,一直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给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对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工作者的鞭策。
《广西土官制度研究》(粟冠昌著,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书中《广西土官制度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一文,有这样一段话:“过去一些历史文献以及近代一些关于土官制度的论著中,谈及土官制度消极方面的比较多,阐述积极方面的就很少,有的对土官制度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甚至完全持否定的态度,这样评论土官制度的影响问题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不可否认,近20年来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论著也有上述的情况。一些读者在新闻媒体中有这样的反映:主张莫土司衙署应当同残酷压榨土民的土司制度一起埋葬而毫无保留价值;指责土司文化研究者一味地把历任土官当作英雄来歌颂和崇拜。笔者最近接触一些作品,作品中提出“有初夜权的土司”命题,借书中人物造出“初夜权”是“我祖先传下的特权”,“历代传下的土官的初夜权,经历宋、元、明、清四个朝代,皇上也没提出废除”。壮族土司(也包括忻城土司)历史上是否有持续近千年之久的土司“初夜权”制度,笔者无意为难这些作品的作者,结论也常常应当是在调查研究之后。笔者注意到一些流传的说法:“有初夜权的土司”命题的作品,“改编成了20集电视连续剧,多年来一直想寻找资金把它拍摄成电视连续剧。据行家判断,这部电视连续剧如能拍摄并播出,必将引起人们对土司文化的强烈兴趣,引发忻城土司的旅游热潮,从而促进忻城县经济的繁荣”。恕我直言,涉及土司制度的文艺作品与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宜混为一谈。恕我妄加评论,那部以“有初夜权的土司”命题的作品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且不去说它出现多处的错、漏,就其是否反映历史的真实而言,还有待“行家”商榷、“引起……兴趣”、“引发……热潮”、““促进……繁荣”之说,既言过其实,又为时尚早。
忻城土司文化研究既受制于自身规律,又要“引发……热潮”、“促进……繁荣”,可谓任重而道远。要想把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应当做好下面几点:
l、要把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克服(抓经济)一手比较硬,(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比较软的倾向。市、县有关部门对忻城土司文化研究要继续引起足够重视,建立激励机制,为研究工作创造必要的良好的条件。
2、要加强忻城土司文化研究队伍的建设。有关部门要把自觉或自发地参与忻城土司文化研究人员组织起来,爱护和培养这支暂时还不算强大的队伍,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研究情况,解决他们在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不断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3、要寻找忻城土司文化研究的“许多空白点”,明确忻城土司文化的定位,拟定不同阶段、不同内容的研究工作计划,分配研究课题,做到有的放矢,定期验收学术研究成果。
4、要定期召开忻城土司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或举办学术研究讲座,交流研究工作经验,鼓励研究人员对土司制度下的沿袭、土地、赋税、文化、教育、司法、军事、政治及民情、民俗等问题,与旅游业开发的关系问题,不断进行深入细致的“田野作业”,获取丰富生动的第一手资料,转入专、深、精、细的文化深描式的研究。学术研讨会前后,视情况将一批水平较高的论文结集出版,巩固学术研究成果,扩大学术研究的社会影响,让更多人了解、支持和参与忻城土司文化研究。
5、切实做好莫土司行署保护工作,并将与莫土司衙署一并列入忻城土司文化旅游景区的翠屏山景区、休闲度假区、商业步行街景区、土司官塘景区加大开发力度,确保实现旅游活县目标,同步拓宽、加深、推进忻城土司文化研究。</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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