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清问总斑竹为何要进行这样的判罚?!为何要判我违规?
总斑竹为何要进行这样的判罚?!为何要判我违规?破我不坏之金身?<P><a href="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0842&page=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3&ID=10842&page=1</FONT></A></P>
<P>在下只是和诶南开个玩笑,并且贴子中也没有人身攻击,而且发了之后又编辑删除了贴子。</P>
<P>总斑竹为何判标题违规?请总斑竹明鉴。</P>
<P>请大家自己摸摸胸口说说哪里违规了?</P>
<P>如果不能给在下平反,在下将以退出僚人家园的方式进行抗议!</P> <P></P><P>可怜哟</P> <P>不要啊.西门,退出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有人还巴不得你推出呢?</P><P>最多封了改个名字就是了,比如叫东门暴风雪.</P><P>让暴风雪来的更猛烈些吧!哈哈,</P><P></P><P>开个玩笑,莫怪.</P> <P>两个字——活该。</P> 谁让你去找姓潘的那个小蹄子的,惹了一身骚,后悔了吧! <P></P><P>千万别撤退啊!男子汉大丈夫能曲能伸,拿得起放得下!</P><P>千万别改名啊!改了潘姑娘去哪里找你啊?</P> 致楼主:后台有你的文章内容记录,虽然你已经修改文章,但是标题还是明显涉及人身攻击。如果有人写篇帖子指明道姓要“纪念”你,你是不是很好受啊?更何况既然已经收到当事人投诉,作为管理方来说,我们一定要执行的。僚人家园是一个开发的家园,来去自由,我们欢迎任何民族网友加入讨论,但任何人如果不想来,我们也都是不能强求他的。 <P>回总斑竹,您可以查看后台记录,那文章内容的“纪念”并不是如你文章中所指的那种“纪念”的意思,文章中的纪念是说砸了招牌的意思,并无其他的意思。</P><P>况且当事人也没有在论坛里投诉。请总斑竹明察!</P>
[注意]清问总斑竹为何要进行这样的判罚?!为何要判我违规?
<P>我还好,处子之身未破</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门更吹雪</I>在2005-4-18 15:10:40的发言:</B><P>回总斑竹,您可以查看后台记录,那文章内容的“纪念”并不是如你文章中所指的那种“纪念”的意思,文章中的纪念是说砸了招牌的意思,并无其他的意思。</P>
<P>况且当事人也没有在论坛里投诉。请总斑竹明察!</P></DIV>
我没有看到原文,也没有查看后台记录的权限。不过我可以证明一点:诶南网友确实曾通过本论坛短信息的方式向总版主投诉。 <P>季人兄,给西门一次机会吧</P> 要是写到我个人我是不会投诉的!对我个人你爱怎么骂就怎么骂!但我的家人,我的民族,我的祖国你是绝对不能乱来的!因此,我真诚地建议当事人撤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0 15:12:06编辑过]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道教玄武子</I>在2005-4-19 23:59:36的发言:</B>
<P>季人兄,给西门一次机会吧</P></DIV>
<P>是越色僚人执行,不是季人执行。是否撤消该判罚,关键还在于当事人是否撤诉,不过诶南贝侬似乎没有撤诉的意思。</P> 那我去求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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