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hc 发表于 2004-2-5 13:27:00

广东少数民族

广东是一个民族成份齐全的省份。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广东省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27万人,占广东省总人口8642万人的1.47%,其中壮、瑶、土家、苗、侗等5个民族人口有1061537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6%;而保安、德昂、珞巴、裕固、塔塔尔5个民族人口较少,共有49人,只占广东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0.0038%。广东省有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3个民族自治县和连州市三水、瑶安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东源县漳溪畲族乡等7个民族乡。广东省127万少数民族人口中,户籍人口约60万人,其中分布在3个民族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的约20万人,居住在城市的约10万人,其余30万人散居在50多个市、县的380多个村委会;外省来广东务工、经商和从事其他各种活动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67万人,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中山、惠州等大中城市。<br> &nbsp; &nbsp; &nbsp; &nbsp;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p><br> &nbsp; &nbsp; &nbsp; &nbsp;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广东省认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先后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和阳山县秤架瑶族乡等7个民族乡。还制定颁布了《广东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从法律上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广东省还通过各类大专院校、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中心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增加,至2000年,广东省有少数民族干部11300多人,其中3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干部4030多人,3个民族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的政府主要领导均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广东省各级人大、政协,充分吸收少数民族参政议政。2001年,广东省有少数民族各级人大代表282人,政协委员272人,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数比例均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p><br> &nbsp; &nbsp; &nbsp; &nbsp;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来,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广东省政府先后采取增大资金投入,转移财政支付,开展对口扶持、劳务输出、移民搬迁等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发展。1996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召开广东省第10次山区工作会议期间召开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工作座谈会,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还决定两年内拨款1.5亿元帮助3个民族自治县和6个民族乡解决财政欠款、移民搬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重点项目建设问题。199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民族工作的意见》,决定由省财政出资帮助3个民族自治县加快国道、省道建设,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水电、农业龙头企业、旅游业等。200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又先后召开广东省民族工作座谈会和广东省加快山区发展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帮助民族地区发展交通、农业龙头企业、旅游、教育、卫生医疗事业。具体措施有:3个民族自治县教育“普九”欠账6000多万元由省政府一次性全额解决;免收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学生学杂费;给予3个民族自治县各补助200万元,7个民族乡各补助100万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自治县县城到各镇和县城到地级市市区的公路建设,除道路征地、拆迁费由地方政府解决外,其他建设费用由省政府解决。1996年以来,3个民族自治县新建公路578公里;兴建水电站175座,装机容量23.88万千瓦;移民6000户3万多人,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1996年,3个民族自治县教育“普九”全面达标;1997年,3个民族自治县6.6万少数民族群众基本上消灭了绝对贫困。2002年3个民族自治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34亿元,比1995年增长66.6%;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955元,比1995年增长1.56倍。在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经过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广东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也得到很大的改善。<p><br> &nbsp; &nbsp; &nbsp; &nbsp;加强散居和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十分注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权利。如在散居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选举人大代表和安排政协委员时,注意吸收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关部门注意倾听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照顾其合法权益;对散居在农村的少数民族,省及有关市、县制定专门措施,扶持其发展。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广东省城市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外省区少数民族越来越多,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广东省有关部门除积极引导城市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外,还注意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民族问题,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纠纷,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困难,纠正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保障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从而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如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出联合公告,加强对来粤新疆少数民族的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1999年广州市针对个别宾馆不接待内地少数民族的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宾馆、酒店和服务部门贯彻民族政策,热情接待来穗的少数民族群众。对于涉及民族关系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广东省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民族政策,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广东省还注意帮助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的群众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解决清真饮食和妥善处理穆斯林群众的殡葬问题。<p><br> &nbsp; &nbsp; &nbsp; &nbsp;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近几年来,广东省根据国家民委的工作部署和自身的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促进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2001年9月,国家民委和文化部联合在北京举行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广东省精心组织队伍排演节目参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2年下半年,为配合国家民委和国家广电总局举办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同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广东省举办了民族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共收到答卷5000多份,使社会上更多的人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此同时,广东省还分别于1995年和2002年成功举办了第一、二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先后7次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极大地促进了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p><br> &nbsp; &nbsp; &nbsp; &nbsp;响应中央号召,积极支持西部民族地区建设。近几年来,按照中央的安排,广东省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积极开展对口扶持贵州省、西藏林芝地区、新疆和田地区和哈密地区、广西百色地区和河池地区等民族地区的活动。自1990年以来,广东省先后采取无偿提供资金、无息提供贷款、无偿捐赠物资、合作开发项目和劳务合作、培训干部、举办“新疆班”、“西藏班”等措施支持西部民族地区,为西部大开发做出了贡献。<p>

SHOP 发表于 2004-2-5 16:07:00

<br>我们是一支强盛的民族!!!!

森雨 发表于 2004-3-19 16:28:00

各个民族共同发展,才能令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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